湖南省审计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湖南省审计厅组建于1983年,是省人民政府的组成单位,设置30个处室、4个二级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审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03号),湖南省审计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全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省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省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和向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
(四)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州、省财政直管县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省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省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省人民政府投资和以省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省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省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审计署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市州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市州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十二)组织审计我省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三)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省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四)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8682.1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54.51万元,支出总计8527.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9.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总计8682.11万元
2015年收入总计8682.1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15年年终总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1608.36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了金审工程二期专项经费、绩效考核奖励经费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经费等。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154.51万元
为上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主要是审计项目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结转下年使用。
(三)支出总计8527.1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支出7168.46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4217.45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2471.95万元,系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1745.5万元,系为保障我厅基本运行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2)项目支出2951.01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专项业务费。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481.46万元,系按规定发放的绩效考核奖励。该项资金由财政根据省政府绩效办对各单位上年度工作的考核情况,按照考评结果下达专项经费指标,我厅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范围发放。
审计业务专项支出660.34万元(含年中调增的经济责任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等全国、全省性大型综合审计项目经费),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支出:a、“审计外勤经费”,用于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期间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b、“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专项用于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生的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支出及抽调市(州)、县审计机关人员发生的支出;c、“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中发生的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支出及抽调市(州)、县审计机关人员发生的支出;d、 “统一组织项目组织协调管理专项经费”;e、对市州审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全年省厅直接实施审计项目182个,组织指导全省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5970个,共提出审计报告和审计调查报告7586份,被批示和采用574篇次;共提出审计建议12568条,被采纳审计建议11812条,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616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55项;共提交审计信息5403篇,被批示采用3300篇次,其中厅本级提交23篇,被批示采用65篇次。根据审计署统一的统计口径分析,2015年我厅人均查处违规问题金额5151万元,审计查出问题投入产出比为1:176。人均审计成果2272万元,审计成果投入产出比为1:78。
高速公路跟踪审计专项支出949.99万元,该项经费经省政府批准列入我厅预算。2015年该专项经费用于政府购买中介机构实施高速公路跟踪审计服务,已由省财政直接支付给实施高速公路跟踪审计项目的中介机构,该项统计显示审计查处问题投入产出比为1:47。
行政专项支出248.29万元,系按规定用于网络设备更新及运行维护、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扶贫和援藏援疆支出43.62万元,系按规定用于对口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机关建设及援助扶贫点建设。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资金207.81万元,系按规定用于我厅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金审工程支出339.5万元,系按规定用于“金审工程”的运行、维护、设备更新。金审工程是全国性的大型项目,工程量大、时间跨度长,财政按总工程量分期安排预算,每期工程需跨年实施,当年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
省级水利建设调研专项经费20万元,系按规定用于相关审计项目研究。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支出3万元:系2014年度综治工作奖励经费。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支出194.36万元:系审计业务培训经费,已全部用于各项审计业务培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支出911.26万元:系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14.1万元:系审计厅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离退休干部医疗补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36万元:系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309.44万元
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主要是审计项目专项资金按项目进度结转下年使用。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我厅“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52.79万元,同比去年减少40.12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6.88万元。2015年我厅无新购公务用车,保有公务用车24辆。
公务接待费15.91万元,同比去年减少了40.08万元,我厅公务接待费主要是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数据上报汇总及审计报告交换意见而发生的支出,其随审计工作量的增减而增减。2015年我厅公务接待166批次,公务接待1989人。
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根据2015年工作实际情况,我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四、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我厅政府采购支出2362.65万元,主要是对高速公路跟踪审计委托业务、网络设备更新及维护服务、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及维修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办公用品等事项进行政府采购。我厅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执行率98%。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5年我厅资产总额23661.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5.05万元、固定资产23346.64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湘财绩〔2016〕3号文件要求,我厅科学、公正的对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审计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评价,于6月30日向省财政厅报送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审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6月30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