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主管水库移民工作的机构,负责全省水库移民的前期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该单位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归口省政府办公厅。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搬迁安置处、后期扶持处、资金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稽查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下设二级自收自支事业机构2个,分别为水库移民培训中心,负责全省移民干部和移民的培训工作;水库移民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全省移民生产开发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信息等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只有本级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省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我局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库区基金、移民困难扶助金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887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79.8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97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1000。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8879.81万元,其中,教育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700万元,农林水28327.31万元,粮油物质储备支出6778万元。住房保障7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1.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4.81万元,是指为保障省移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工作经费。
(二)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事业发展专项支出317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局本级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7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31万元,增加比例为13%,主要为我局办公楼严重老化,日常维护费增加和人员增加引起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3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2016年我局没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我局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为淹没补偿费,由业主筹集,用于新建(在建)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补偿补助,该资金为非常量资金,2016年无项目建设因而没有淹没补偿费。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