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负责韶山革命纪念地宣传、接待、保护、开发和滴水洞景区的建设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6个(详情见附表)。全局现有事业编制333人(不含三个自收自支单位),年末实有人数499人,其中:在职人员302人,退休197人。
局机关设5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宣传处、接待处(外事办公室)、人事处和机关党委(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事业编制34人,实有人员73人,其中在职31人,退休42人。
附表:局属二级单位决算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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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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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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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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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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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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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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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毛泽东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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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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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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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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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干部训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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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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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毛泽东广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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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5年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18182.85万元,其中:
(1)本年收入合计14833.7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719.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0万元,事业收入124.00万元,经营收入6878.48万元;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支差额79.62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3269.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15年支出合计15522.1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4.20万元,主要用于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8.00万元,用于综合治理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8.00万元,用于职工技能、业务培训;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42.71万元,用于图书馆、博物馆保证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开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19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失业、医保、工伤保险开支;
(5)节能环保支出55.00万元,用于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业排出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30万元,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治;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5.18万元,主要是宾馆毛家菜研发和滴水洞景区提质改造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59.33万元,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9)其他支出319.52万元,为蔬菜基地建设支出。
结余分配32.23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12.89万元,转入事业基金19.34万元。
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2628.49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支出802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0.02万元,项目3223.18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性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当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退休费用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是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改造、韶山毛泽东图书馆提质改造、韶山宾馆六号楼建设和二号楼修缮、滴水洞游步道改造及广场管理处视频监控安装等项目。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14.50万元,实际支出206.61万元,为预算数的96.32%。实际发生数比2014年减少6.87万元,下降3.22%。其中:
出国(境)费2015年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6.82万元,2014年无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费用2015年预算45.50万元,实际支出43.36万元,比上年增加2.01万元,增长4.84%,主要是增加了纪念馆的费用。
公务接待2015年预算159万元,实际支出156.23万元,比上年减少15.70万元,下降7.5%。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60万元,主要开支费用:差旅费18.96万元,维修费20.53万元,公务接待支出41.93万元,专用材料费38.61万元,劳务费18.83万元,公务用车36.32万元,培训费3万元,办公、水电、邮电、取暖、物管等费用72.42万元。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我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金额总计643.6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72.78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1.31%;工程采购金额200.48万元,占采购金额的31.15%;服务采购金额370.34万元,占采购金额的57.54%。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项目资金均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湘财绩[2016]3号文件要求,我局从绩效目标管理、资金分配使用及预算执行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对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的综合评价,于6月30日向省财政厅报送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7月8日在我局〈天下韶山〉网站公开。
(二)部门决算分析
1.2015年总收入14833.70万元,比上年减少5536.95万元,下降27%。收入减少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财政拨款大幅减少。主要是减少纪念馆改造工程资金投入,该工程于2013年12月完工,2015年仅追加了陈列布展资金940万元;另外,韶山宾馆六号楼建设和二号楼修缮项目2015年无财政资金投入,比上年减少了1300万元。
二是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减少了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一号工程实拨资金帐户资金。
2015年各单位积极开展主题营销,挖掘潜力,各项经济收入都比上年有所增长。加之韶山宾馆和图书馆将超市和纪念品服务厅的收入纳入单位统一核算,致使经营收入增长14.80%。
2. 2015年总支出15522.12万元,比上年减少2087.35万元,下降11.85%。
支出情况对比(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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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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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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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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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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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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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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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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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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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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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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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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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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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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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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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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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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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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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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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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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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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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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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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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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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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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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全局总资产65015.75万元,比上年增加1466.49万元,增长2.34%。其中:流动资产8779.20万元,比上年减少538.12万元,下降5.78%,固定资产19158.69万元,增加331.11万元,增长1.76%。
资产负债总额3702.29万元,比上年增加237.18万元,增长6.84%,资产负债率为5.69%。
净资产为61313.46万元月,比上年增加1229.31万元,增长2.05%。
(四)意见和建议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属于中央补助的资金,额度相对固定不变,建议纳入部门年初预算,这样既可缩小预决算差异,又能真实准确的反映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三公.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
二0一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