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是省委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韶山革命纪念地的宣传、接待、保护、开发和管理等工作。下辖毛泽东同志纪念馆、韶山宾馆、韶山毛泽东图书馆、毛泽东广场管理处、局园林环卫管理处、韶山供水公司及韶山照相馆等7个单位。所管辖的毛泽东同志故居及其6个附属点:毛泽东早年开展过农民运动的毛氏宗祠、毛鉴公祠、毛震公祠,毛泽东少年时代读私塾的旧址南岸、毛泽东曾下榻过的韶山宾馆故园一号楼和滴水洞一号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本级
2.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3. 韶山宾馆
4. 韶山毛泽东图书馆
5. 韶山毛泽东广场管理处
6. 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局机关和韶山毛泽东图书馆安排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64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2.04万元(包括经费拨款2992.0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5423.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864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3.38万元,教育支出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2.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082.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3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设备购置、出国考察等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韶山毛泽东图书馆图书设备购置、资料征集、出版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38.61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31.36万元,上升63%,增长的原因是2015年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列为项目支出,2016年调整至基本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8.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16万元,主要是公车制度改革后,依规保留了机要交通、公务接待及实物保障等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16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局机关和韶山毛泽东图书馆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40万元,工程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