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湖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拟定统计指标,指导和协调全省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性省情省力普查及相关专项调查;审核省直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为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对全省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及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局除完成常规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任务外,还将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等重要工作。
我局承担的国家和省政府主要专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有:GDP核算、资源产出率调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统计监测、企业创新调查、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全社会能源统计及监测、服务业统计、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两型”统计监测、综治安全感民意调查、禁毒调查、中小企业调查等专项统计调查任务。
2、机构设置
全局设有行政处室16个,局属事业单位9个。现有在职人员205人,离退休人员141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16人,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9人、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13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统计局本级
2、湖南省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队
3、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4、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
5、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湖南省统计局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所以公开的附件14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数据。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由省统计局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基层统计工作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06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3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4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921.38万元,主要是新增对市县转移支付310万元,人员增资调资经费297.06万元,新增统计工作专项314.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06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4.2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教育支出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921.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7.0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24.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6.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984.1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统计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72万元,主要用于对市县转移支付的基层统计调查、第三次农业普查、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综治安全感调查、资源产出率统计、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统计监测工作等专项调查;其他资本性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联网直报平台维护建设。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本级、省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队、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省统计局宣传中心、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等 5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32.8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 13.25 万元,下降1.81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7.8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73.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04.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78.5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1万元,原因是2017年没有编制新车购置预算;出国费减少5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5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15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