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湖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及各市州、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省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6.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省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9.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省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10.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省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11.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全局设有行政处室16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现有在职人员197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12人、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5人(含中央事业编);离退休人员145人,其中: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13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统计局本级
2、湖南省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队
3、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4、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
5、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缴;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项目经费。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数据。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04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86.6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59.4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85.89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661.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04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077.9万元,教育2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27.45万元,住房保障350.7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85.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74.3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11.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46.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58.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中央事业编人员经费补助部份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87.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2549.65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执法专项工作、综治安全感调查、民意调查、第七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计监测工作等方面;其他资本性支出537.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联网直报平台维护建设和普查工作的设备购置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湖南省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队等5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3.39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6.23万元,下降3.64%。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7.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3.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以上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2018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局有三台公务用车已到报废年限,经请示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更新车辆,经费纳入当年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7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831.18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置国有资产475.7万元。申请以旧换新公务用车三台,预算金额60万元;计算机网络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更新预算金额415.7万元。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资金将本着保重点、保中心工作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完成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确保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投入产出调查、农业普查后期资料开发等重点项目顺利开展,确保联网直报系统安全正常运转。将严格根据《湖南省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统计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实现年度专项绩效目标。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0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