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22:47 【字体:

  第一部分: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拟订全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全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设。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定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指导制定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保健政策,负责全省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省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省人民政府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90号),我委内设22个内设机构,并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和纪检(监察)机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49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8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4,处级非领导职数37名,单列军转干部职数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本级 

  2、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系统财务 

  3、湖南省肿瘤医院 

  4、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5、湖南省儿童医院 

  6、湖南省脑科医院 

  7、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8、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9、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0、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1、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2、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 

  13、湖南省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14、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15、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 

  16、湖南省吸血虫病防治所 

  17、湖南省肿瘤防治研究所 

  18、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 

  19、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 

  20、湖南省妇幼保健所 

  21、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2、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 

  2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24、湖南省医学会 

  25、湖南省人民医院 

  26、湖南省卫生计委国际交流中心 

  27、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医学考试中心 

  28、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29、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健康教育宣传中心 

  30、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服务中心 

  31、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信息统计中心 

  32、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3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4、湖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 

  35、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36、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37、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38、湖南省中医药学会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我委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8981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209.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7376万元,中央财政补助32936.8万元,事业单位经服务收入1824384.76元,其他收入14004.1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906.4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8414.9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经服务收入增加271117.56万元,按照中央规定,从2018年起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部门预算中不再包含对市县转移支付等相关支出所以我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1735.13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减少12171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89817.8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1888.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49.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1997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07.4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414.94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2867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175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929.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20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28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27.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296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物方面支出;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4719.03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等方面支出;运行维护专项支出1168.07万元,主要用于有关事业发展基本建设等方面支出;中医药专项支出949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方面支出;计划生育服务专项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委本级、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省人民医院等3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6.13万元,比2017年预算3240.9万元减少574.77万元,下降17.7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90.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1.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7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60.46万元,主要是一方面因为我委进一步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另一方面是我委对招待费进行了严格控制和加强管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9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3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3.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6.8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各单位房屋使用面积共计1504443平方米,房屋出租面积21360平方米,房屋租用面积116231平方米;服务器503台,计算机21534台,租用专线78条;总机中继线数12条,直拨电话5486部,打印机13328台,复印机247台;中央空调42150363大卡,电力空调145713千瓦,锅炉111吨,电梯403台,医疗床位26636床;共有车辆340辆,其中:小汽车151辆,大客车8辆,其他车辆181辆。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专项)名称 

专项性质 

资金总额 

资金投向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立项依据 

专项长期绩效目标 

专项年度绩效目标 

专项年度实施进度计划 

专项保障措施 

省级支出 

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 

  

  

  

  

  

  

  

合计 

  

490661.00 

48,088.83 

442572.17 

  

  

  

  

  

  

302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90661.00 

48,088.83 

442572.17 

  

  

  

  

  

  

  302 

  公共卫生专项 

持续项目 

407,147.23 

46,213.83 

360,933.40 

《湖南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传染病防治法》规定;2、《湖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湖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2-2015年)》、《湖南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湖南省鼠疫防治规划(2011-2015年)》、《湖南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4、《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等政策法规 

1、专项最后完成计划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限和成本:完成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任务,为0~6岁常规免疫对象提供免费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为全省其他人群提供良好的免疫服务。2、专项计划达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等:有效控制免疫规划针对疾病,保护全省人民健康,保持我省无脊灰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进一步控制乙肝及其它疫苗可预防疾病。3、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的发病趋势,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积极有效处置重大疫情,将急性传染病控制在较低的发病水平,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95%以上,孕早中期检测率达85%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85%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 

  2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到95%以上; 

  3新婚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新婚夫妇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婚检率达8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4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在非母乳喂养人群中下降至2%以下,在母乳喂养人群中下降至5%以下; 

  5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6有效控制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疫情。 

  7保持新发麻风病例畸残率控制在20%以内,麻风病患者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等工作指标。 

全年实施 

1、出台政策文件。2、巩固基础工作3、开展督导考核。 

  302 

  中医药专项 

持续项目 

8,814.00 

1,750.00 

7,064.00 

《湖南省中医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2007年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要将中医药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二是2016年省政府出台《湖南省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6〕79号),提出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推进健康湖南建设,2016-2020年实施中医药事业“名医、名方、名药、名院、名校”五名工程建设。 

1、提升全省各级中医药单位的服务能力、内涵建设,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2、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人才。 

2018年支持5家单位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在全省6个市州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支持233个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支持103项科研课题计划;继续实施省第二批基层师承工作;继续开展专长绝技收集整理工作;开展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等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等。 

年初,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后2个月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省级中医药专项资金;9-10月开展年度工作督查,督查结果与各地评先评优和第二年资金分配挂钩。 

业务处室制定具体详实的实施方案,并开展项目实施自查和现场监督检查,通报相关督查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各地绩效考核范畴。 

  302 

  计划生育服务专项 

持续项目 

74,699.77 

125.00 

74,574.77 

《湖南省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人口计生委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人口计生委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要求,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不断加强和完善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条件,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全面兑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决定,免费发放各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宣传口、生育证、光荣证及各类专用设备。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对计划生育对象的奖励的扶助力度,妥善解决奖励资金来源。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提供免费公共服务。 

1、 对象确认准确率95%,资金发放到位率100%。按2017年目标人群20%的增幅计算预计2018年目标人群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2、对象确认准确率95%,资金发放到位率100%。按2017年目标人群15%的增幅计算预计2018年目标人群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3、对象确认准确率95%,资金发放到位率100%。按2017年目标人群15%的增幅计算预计2018年目标人群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  

  4、及时足额将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位。 

全年实施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卫生计生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规定》、省委省政府年度表彰奖励通报等、《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财教〔2013〕56号)、《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8、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0张公开表格).XLS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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