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8月25日 16:58 【字体: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院是培训全省政法系统干部为主的成人高等法学教育院校,属省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大力发展我省法学教育事业,为实行依法治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湖南服务,将现有政法干部的学历层次提升到以大学本科学历为主,为全省培养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只有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4.60万元,本年收入2839.15万元,本年支出3305.6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11.93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2015年收入2733.60万元,支出2803.4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4.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60万元。2016年 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05.55万元,支出增加502.25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按政策增支了。

  二、收入决算:2016年决算数283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8.82万元,占总收入的 82.38%,事业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的17.61%,其他收入0.33万元,占总收入的0.01%。

  三、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数 330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5.68万元,占总支出的97.58%,项目支出80万元,占总支出的2.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54.6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338.82万元,本年支出2393.42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233.22万元,支出2178.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60万元。2016年比2015年收入增加105.6万元,支出增加214.8万元,收支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按政策增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3.42万元,其中本年拨款支出2338.8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54.60万元,比2015年2178.62万元增支214.80万元。

    (二)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42万元,占总支出的96.66%,项目支出80万元,占总支出的3.3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支出决算2393.42万元,其中:(1)、干部教育决算2200.02万元,年初预算2067.32万元,增支132.70万元,增支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调标所致。(2)、培训支出决算3万元,年初预算3万元。(3)、事业单位医疗决算12万元,年初预算12万元。(4)、住房公积金决算112.70万元,年初预算112.70万元。(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决算65.70万元,年初无预算,省财政年终因离退休费政策调标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31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9.40万元,占总支出的92.04%,公用经费184.02万元,占总支出的7.96%。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1.53万元,占总支出的81.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87万元,占总支出的10.28%,商品和服务支出184.02万元,占总支出的7.9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总额为5.99万元,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6万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6万元,本年与上年支出及年初预算持平,全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实际在用3辆(即大客车2辆,商务车1辆),其余车辆待报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我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及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总额378万元,比2015年支出362.25万元增支15.75万元,增长4.34%,其原因主要是水电费增支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本年没有发生资本性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采购项目,只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项目19万元,按当年预算执行,其中:公务车维护及用油9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2016年末,单位国有资产总量为5550.75万元,其中: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情况。年末共有车辆13辆,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实际在用3辆(含大客车2辆,商务车1辆),其余10辆待报废。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湘财绩[2017]6号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16年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在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自评报告。全年财力倾注于保民生支出,保障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了学校建设和发展。全年共培养各类专业学生4296人,年末在校学生4415人,现毕业(结业)学生在各自岗位上积极为社会服务,总的社会满意度高,反映好,评价高。全年按时足额发放了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退休费,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及师生人心稳定,进一步促进了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运行维护专项等专项业务费。

  3、“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845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