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主管全省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务,为副厅级(行政局),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管理。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全省专利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
2、湖南省知识维权援助中心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18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83.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18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085.48万元,教育支出42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55.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83.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13.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969.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支出5706.6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的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转化运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262.90万元,主要用于专利执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省打击侵权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利信息网络平台维护、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局本级 1 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7.55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 22.25万元,上升 11%。
2、“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74.7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9.9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6.8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38 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减少 33.50 万元,主要是省级机关执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3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2.8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
(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