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2月24日 10:16 【字体: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

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1、主要职能职责: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分支机构,属联合性社会团体,是由湖南省经贸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全省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一)开展全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文化、技术、金融等交流的促进工作,为全省企业提供国际联络、国际展览、国际培训及国际经贸法律、信息、经贸业务代理服务。(二)开展全省国际招商引资的促进工作。参与全省大型的招商引资活动,协助省政府承办招商会、洽谈会。(三)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组来湘访问,组织湖南省经济贸易、科学技术代表团、企业家代表团、贸促会(商会)代表团和省政府授权组织的高级代表团出国(境)访问和考察。有选择地在国(境)外设立代表处、联络处及常驻代表处。组织、参加或与国外相应机构联合召开国际会议。(四)负责全省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归口受理、报批工作。代表湖南省参加国际展览局活动,参与以省政府名义在国(境)外主办湖南经贸展览会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湖南省展览业协会。(五)开展国内外民间经济贸易有关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六)指导、协调省内各地方贸促分支机构、行业支会和县(市)国际商会工作。(七)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国际经贸、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工作。在中国国际商会有关组织的指导下,调解涉外经贸纠纷,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受理海事仲裁事务。出具湖南省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海上货运业务的文件及单证。(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分会1996年正式单列为正厅级机构,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内设五部一室,下设湖南省贸促会国际交流中心一个二级事业单位,是经省人事厅审批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南省分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分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会机关本级。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既包括保障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业务工作经费—重点经贸活动专项经费,以及由我会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国际展览补贴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2427.02万元(未含对县市转移支付4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16年(1770.78万元)增加656.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公务员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分会承办重点经贸活动——湖南参与2017年阿斯塔那世博会,专项经费也相应增加。

贸促会本级部门预算中一般公用预算拨款-开放型资金—国际展览补贴拨款400万元属对县市转移支付的收入项目,未计入本级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2427.02万元(未含对县市转移支付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9.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81万元。支出较2016年(1770.78万元)增加656.2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公务员调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分会承办重点经贸活动——湖南参与2017年阿斯塔那世博会,专项经费也相应增加。

贸促会本级部门预算支出中商业服务等支出—开放型资金—国际展览补贴400万元属对县市转移支付的支出项目,未计入本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7.02万元(未含对县市转移支付4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62.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65万元(未含对县市转移支付4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

1、业务活动专项—重点经贸活动专项经费1265万元

1)欧洲创新投资中心华中联络处专项经费160万元

欧洲企业服务网络华中中心(EENCC)致力于为中欧中小企业服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协助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难题,探索中小企业成长的新途径,努力打造一个集经贸合作、技术合作为一体的国际化信息平台。

2)重点经贸活动专项经费885万元

通过引导并组织企业在国外举办专门、多样化的招商引资、产品推介活动,展示富有湖南湘特色的商品,大力推介我省的优质出口商品和企业,展示湖南企业的良好形象,推动我省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3)贸促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日常维护经费20万元

主要用于贸促系统信息化项目日常维护。

4)重点经贸活动专项经费-湖南参与2017年阿斯塔那世博会专项200万元

用于承办重点经贸活动——湖南参与2017年阿斯塔那世博会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分会本级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9.8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4.26万元,上升46.22%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6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175.52万元,主要是承办重点经贸活动专项经费增加导致相关经费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2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增加2.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5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分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预算公开表(全套20张)-省贸促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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