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4、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主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5、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6、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7、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
8、湖南省团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工作。
9、承办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系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全额拨款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校(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现有人员编制593名,内设机构36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15个,教学科研机构17个,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工会、后勤服务中心。部分内设机构加挂湖南省共青团干部学校、湖南省妇女干部学校、湖南省民族干部学校牌子,并承担相应培训职能。
三、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只有本级部门预算。
四、单位收支总体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本级。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以及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校(院)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保证教学科研、基本建设需要的专项经费,本预算不含上年结转。2017年我校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4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数据。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33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37.9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7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30.41万元,主要增加项目为:工资政策性提标、计提经费、社会保障经费、新增人员经费、后勤社会化服务等机关运行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以及非
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经费等。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337.9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1594.24万元(包含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2.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30.41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工资及计提、社会保障费、后勤社会化服务等机关运行经费、信息化建设以及经营服务成本。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37.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543.78万元,是指为保障校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设备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以及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学科建设、图书资料、市县党校业务指导、二刊一报、学术活动、学员经费等教学科研、学员管理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94.18万元,是指校院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用于教学科研专项、研究生培养专项、团校妇校工作经费、培训办学成本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支出的项目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校(院)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07.0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81.61万元,上升36%。主要原因是:因多年来校(院)经费一直存在缺口,财政增加了我校(院)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后勤服务社会化导致支出增加。
2、“三公” 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9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5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校(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3.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3.4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校院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校院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校院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校院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湖南行政学院
2017年2月20日
附件: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省级支出预算表
17、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