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订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省直各部门机关及其在长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副处以下干部的理论培训。
3、负责综合指导省直机关和中央在长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普法教育工作。
4、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5、负责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正副书记任免、考核和培训工作。
6、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订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省直部、办、委、厅、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7、领导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直纪工委)。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查处有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问题,审批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8、管理省直机关党校、规划、制订省直机关副处以下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工作。
9、领导省直各部门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10、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我委设立了省直纪工委(省纪委派出机构)和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加挂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直机关普法工作办公室牌子)、综合调研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等5个职能部室,另还设立了共青团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湖南省直属机关妇委会
(三)机构及人员编制
1、我委机关行政编制数为60名,事业编4名,工勤编4名,领导职数为6名,实有在职人数为65名(含电教中心3人),离休5人,退休3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情况。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0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4.58万元,主要人员工资增加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100万。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0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50.23万元,教育246.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4.58 万元,主要是主要人员工资增加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100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5.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325.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80.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出国经费支出5万元;办案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查案及办案点开支;省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开支575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党员的教育培训。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6.2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92.36万元,下降33.1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7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5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3.5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其他说明
政府性基金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省级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为空表,本部门2017预算没有此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