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启动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湖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议召开)
(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11日,湖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资产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预算收支活动,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湖南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范围包括所有省政府及其所属机构、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级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但暂不包括地方金融企业。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国有独资企业上交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获得的股利、股息,政府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分享的清算收入,上级政府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补助下级政府支出,向社会保障预算调出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湖南省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四类执行:一类是资源型和投资型企业按15%;二类是农业、劳改劳教、军工和文化企业按5%;三类是粮食、棉花储备企业免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四类是其他企业按10%。国有参股、控股企业根据企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上交股息股利。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根据相关经济行为的财务资料确定上交收益。
会上,李友志说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利于规范新形势下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防止分配不公和国有资产流失。通过预算收入和支出调节,可以集中资金支持国有企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可以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
李友志要求,要准确把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政府公开预算的关系;准确把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企业经营预算的关系;准确把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下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关系;准确把握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与企业生存发展的关系。
(摄影/余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