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经湖南省财政厅汇总,湖南省本级部门,包括省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18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3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1亿元,因公出国(境)费0.34亿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2012年湖南省省级 “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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