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经湖南省财政厅汇总,湖南省本级部门,包括省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201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8.77亿元,比预算安排的8.8亿元减少0.03亿元。具体结构如下:公务接待费3.67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5亿元,因公出国(境)费0.45亿元。
2012年度湖南省省级 “三公”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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