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分离在湘教育卫生机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15〕4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湖南省境内铁路办教育卫生等职能机构退休人员移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8号)精神,经据实计算,现安排你市(州、县)2015年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移交地方管理在湘教育卫生机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 万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金构成。上述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移交前由省社保局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按年计算补助金额;二是广铁集团拨付到省级养老保险财政专户的待遇差额补助,截至2015年已全部下达市县,今后年度不再下达。
二、科目编列。该项指标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22“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
三、资金调度。本次安排的资金已直接分配到市州和相关县市区,各地不需再分配。资金调度由省直接调度到市州和省直管县市。对于非省直管县,各市州财政部门应尽快调拨资金。
四、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将补助资金拨入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5年广铁分离在湘教育卫生机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月30日
湘财预〔2015〕4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