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15〕118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地上报的2015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居民人数、已预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等情况,现拨付你市(州、县、区)2015年省级财政城镇居民医保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收入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3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第2100508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各地必须于10月30日前将省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入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要按照政策要求,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保居民的医疗补助。同时,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落实市县级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严禁居民重复参保、重复报销,不断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湖南省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财政第二批
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9月30日
湘财预〔2015〕118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