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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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17〕53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地预报的2017年参保人数、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以及2016年底预拨资金情况,经研究,现拨付你县(市、区)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收入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23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
按照政策要求,该项资金实行专户调拨,由省级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各统筹地区专户,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专户会计要及时将收款银行转来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医保经办机构记账。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将本级配套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附件:湖南省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财政预拨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53号)第二批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