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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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15〕143号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未参保城镇县属以上集体企业和厂办大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66号)规定,为确保我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县属以上集体企业和厂办大集体企业(以下简称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区)2016年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2“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功能科目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济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该项资金已分配到市州和县市区,各地无需再分配。资金调度到省直管县市,对于非省直管县市区,请各市州尽快调度资金。
三、按照规定原由民政部门代发生活补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同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并代发补贴。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将此项资金拨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除按规定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外,其余资金用于补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预拨2016年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30日
预拨2016年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