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度建制镇示范试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6:47 【字体:

关于下达2016年度建制镇示范试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15147

长沙市、株洲市、桂东县、桑植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24号)要求,现将2016年建制镇示范试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你市(县)(详见附件)。该项补助收入列2015“110022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科目。

请建制镇示范试点地区根据试点工作要求,抓紧制定2016年实施方案,重点突出镇村同治,着力创新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请于20151230日前报省财政厅,经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

相关市县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统筹用好试点资金,加强政策和资金整合,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建制镇示范试点的引导作用。县区财政要承担试点资金的主要监管责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试点资金只能用于确定的试点乡镇和批准的试点内容,不得用于项目配套、偿还乡村债务、建设楼堂馆所、购置交通工具和发放个人补贴等方面。省财政建立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评机制,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绩效考评不合格的乡镇将退出示范试点。

 

附件:2016年建制镇示范试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51130

 


2016年建制镇示范试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分发)

关于下达2016年度建制镇示范试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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