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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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综合
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湘财预〔2016〕124号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现下达你市(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其中: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 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万元(详见附件)。该补助收入列 “110022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分别列“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和“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
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要切实履行试点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责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分配合理、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发挥效益。省财政将建立试点工作绩效考评机制,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工作绩效不理想的县市区将相应扣减奖补资金直至退出试点。
附件:2016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21日
湘财预〔2016〕124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