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煤矿安全生产专项 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及《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14号),为支持做好2017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引导、保障、支持和激励作用,现就2017年度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范围
1.省级煤矿安全监管及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基层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监管执法装备建设;
2.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研发与推广;
3.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创建;
4.省级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项目;
5. 其他相关重大项目。
二、申报对象
1. 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需加强体系建设的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2. 承担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任务的基地或中心;
3. 承担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示范、推广的省内注册的合格企事业单位及有相关能力的高校和科研院所;
4. 承担省级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项目的单位;
行业协会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程序
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直单位汇总后向省煤管局和省财政厅直接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财政局。
市州、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同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财政局组织申报;省直管县市项目同时抄报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财政局。
四、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及《湖南省煤矿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主要内容介绍、项目预算、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指标、资金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在线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文件。没有网上在线申报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1)所有项目必须登录“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申报资料,登录方式:①从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nczt.gov.cn)右下角链接“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②直接登录“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 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
(2)为方便项目评审,申报单位通过邮寄方式向省煤管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简装,按照申请表、项目配套资金安排及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执照、其他相关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
2.申报时间要求:网上提交资料和纸质文件上报截止日期为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接受其资金申报,打入黑名单。省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市州及省直管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等进行认真审查,虚假项目和不在支持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并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省煤管局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72号;邮编410001;
书面资料受理:省煤管局办公室李飞球(电话0731-82765191)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湖南省煤炭管理局 湖南省财政厅
抄送:局领导,机关各处室。 |
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办公室 |
湖南省煤矿安全生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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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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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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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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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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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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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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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
计划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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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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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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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及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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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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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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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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