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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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1月09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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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
中央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安排你市(州、县)中央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2017年提前下达的部分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17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802“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支出经济科目30401“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企业政策性补贴”),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你局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市县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10〕21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6〕39号)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申报和审核工作。
附件:2017 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中央财政奖励资
金提前下达情况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10日
2017_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