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7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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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11月09日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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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7年县域金融
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6〕39号)规定,经审核,决定下达你县(市)2017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扣除2016年已经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万元,扣回经检查核减以前年度资金 万元,现拨付你县(市)奖励资金 万元。上述资金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802“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支出经济科目30401“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企业政策性补贴”)。
请你局按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规定,安排本级配套资金,及时向县域金融机构拨付或扣回奖励资金,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奖励资金专项使用。
附件:湖南省2017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详情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0日
湖南省2017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详情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