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函〔2017〕7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干线公路国省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4〕654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722号)有关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7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安排建议的函》(湘交函〔2017〕56号),现下达你市(州)2017年干线公路国省补助资金计划 万元,相关资金已通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6〕381号)下达,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对项目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17年第一批干线公路国省补助资金计划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第一批干线公路国省补助资金计划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