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行指〔2015〕102号
根据你单位(市)反映情况和工作实际,经研究,现一次性下达专项经费 万元,列入相应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使用单位,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5年部分单位专项经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8日
关于下达2015年部分单位专项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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