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7年度省级流通产业发展专项中用于支持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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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03月20日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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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外指〔2017〕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7年度省级流通产业发展专项中用于支持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部分(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切块下达给51个贫困县(市区),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区),省级部门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该资金相应列入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4类99款“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各贫困县(市区)应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和2017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科学、统筹安排,精准、规范使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度省级流通产业发展专项中用于支持农村流
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度省级流通产业发展专项中用于支持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