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做好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1月21日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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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旅联字[2017]1号
衡阳市(南岳区)、宁远县、双牌县、资兴市、宜章县、汝城县旅游局,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的意见》(湘政发﹝2013﹞1号)精神,现就第三轮特色县域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县申报2017年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湖南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办﹝2013﹞10号)和《湖南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5﹞29号)规定的支持范围和支持重点,结合各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建设工作目标,遵循“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绩效”的基本原则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旅游局、财政局根据申报范围和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额度表(附件1),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审核、筛选工作。
(二)各县(市、区)旅游局、财政局根据筛选结果联合拟定资金安排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定。以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并附申报表(附件2)于2017年2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旅发委、省财政厅。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文件同时抄报所属市旅游、财政部门备案。
(三)各县(市、区)旅游局、财政局要认真做好申报有关工作,特别对项目的真实性严格把关。项目资料由各地根据档案管理规定留存备查,接受省旅发委、省财政厅开展的项目资金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联系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规划财务处:盛 芳,0731-84720349
邮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邮编:410001
省财政厅外经处: 陈 岚,0731-85165179
邮寄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附件:1、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额度表
2、2017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湖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1月19日
附件1.xls
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