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乡村旅游发展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3月23日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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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外指〔2017〕29号
财政局 :
为引导乡村加快发展旅游业,培育旅游新业态,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乡村旅游发展资金 万元(见附件1、2)。资金列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5款99项“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4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精神,本次下达51个贫困县(市、区)的资金(附件1),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区),省级部门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贫困县(市、区)按照湘政办发[2016]53号要求,依2017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科学、精准、规范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资金。
下达非贫困县(市、区)的资金(附件2),由你局会同本级旅游管理部门,根据你县(市、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分配安排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
附件:1、2017年乡村旅游发展资金安排表(贫困县、市、区)
2、2017年乡村旅游发展资金安排表(非贫困县、市、区)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29号.xls
附件2-29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