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第二批粮油“千亿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粮行﹝2017﹞76号
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财政局,省局直属相关单位,湖南粮食集团、湖南天下洞庭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军粮集团、湖南岳阳中粮米业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批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已于2017年2月下达,现就做好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申报继续执行《2017年粮油“千亿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湘粮行〔2016〕109号,以下简称《指南》),但对《指南》中“粮油科技与省级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项目”调整为“粮油科技项目”,相应调减此项目中有关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内容。请各地对照《指南》要求,指导企业按照申报条件实事求是申报,不得虚报和以小报大,做到宁缺毋滥。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二、根据财政有关规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如出现重复申报情况,由市县粮食、财政部门负责。
三、“重要粮食应急供应能力建设项目”由各市州直接向省军粮供应管理中心申报,由省军粮供应管理中心按照《指南》要求初审后,向省粮食局出具初审推荐意见。
四、申报条件中“资产负债率”计算方式为剔除政策性贷款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五、下列情况本次不得申报:
(一)“产业发展突出贡献项目”。以后年度不再安排此类资金;
(二)拟纳入“好粮油”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
(三)获得了2017年第一批粮油“千亿产业”支持的项目;
(四)没有进入2017年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项目。
六、“粮油加工及副产物循环利用项目”第二批申报数量:衡阳、岳阳、常德市申报该类项目不得超过8个,长沙、邵阳、郴州、永州、益阳不超过7个,湘潭、株洲、怀化不超过6个,娄底、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不超过5个。
七、经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审定,需要在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安排的“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项目,列入支持范畴。
八、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湖南省粮食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