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评审结果的公示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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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湘供财联〔2017〕18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湖南省商业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15〕82号)和《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答辩评审会的通知》(湘供财函〔2017〕1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和市州财政局初审,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对8个候选县项目进行了申报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并出具了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排名,从高到低确定6个县作为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
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将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评审综合得分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各级供销、财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财政厅接受各地实名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或情况反映,并将对反映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公示日期:2017年3月3日—3月9日
举报电话:省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室 0731-84403259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0731-85165722
附件: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评审结果表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3日
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评审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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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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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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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评审得分(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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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答辩得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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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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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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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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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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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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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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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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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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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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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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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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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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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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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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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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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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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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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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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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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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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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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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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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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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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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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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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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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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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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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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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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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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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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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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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0
|
73.6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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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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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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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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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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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