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湘供财联〔2017〕18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湖南省商业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15〕82号)和《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答辩评审会的通知》(湘供财函〔2017〕19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和市州财政局初审,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对8个候选县项目进行了申报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并出具了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排名,从高到低确定6个县作为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
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将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评审综合得分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各级供销、财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财政厅接受各地实名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或情况反映,并将对反映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公示日期:2017年3月3日—3月9日
举报电话: 省供销合作总社纪检部门 0731-84403259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0731-85165722
附件: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评审结果表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3日
2017年第二批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评审结果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