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10月21日 16:03 【字体:

湘发改西开〔2016414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邵阳市、娄底市、常德市及江华县、江永县、安化县发改委(局)、财政局、旅游局: 

  为推进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加快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经研究,决定开展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及方向 

  重点支持列入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2016—2017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案的特色乡村旅游交通标志、游客服务中心(乡村综合体)、特色氛围景观设施、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一)特色乡村旅游交通标志。是指从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或精品线路节点出发,在通往景点集群(特色村镇)的国省道、县乡道路上设置的旅游交通标志。 

  (二)乡村游客服务中心(乡村综合体)。乡村游客服务中心是指在乡村旅游热点地区和游客聚集区域,结合当地村镇自然环境特点及旅游发展趋势科学选址,结合当地民俗民族特色,建设具有旅游咨询、基本游客服务和旅游管理三大基本功能的乡村游客服务中心。乡村综合体是指与村行政中心或村级组织活动中心结合建设,集旅游服务、展示宣传、农村电商、医疗救援、村务、文体等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惠民乡村综合体。 

  (三)旅游氛围标志性景观。主要包括在高速公路出口、岔路口等设置精品线路logo标识、体现当地特色的主题雕塑及其它能营造旅游氛围的景观设施,如观景平台、标志性石景、公交站/亭、路灯等。 

  (四)信息化建设。重点布局乡村游客服务中心(乡村综合体)、景区、家庭旅社、酒店、农家乐、旅游购物点、车站等客流密集场所旅游信息化软、硬件设施建设。 

  二、安排原则及方式 

  (一)安排原则 

  1、优中选优。优先支持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战略合作、旅游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具备开工条件的精品旅游线路或特色景点集群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在建优先。要求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具备年内开工建设条件。符合支持范围及其他要求的在建项目优先安排。 

  (二)支持方式:视项目规模水平安排投资补助。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已列入《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的景点集群、特色村镇; 

  2、建设内容已列入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精品线路2016—2017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案; 

  3、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201712月前能建成投入使用。 

  (二)材料要求 

  1、市(州)或县发改、财政、旅游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文件; 

  2、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精品线路2016—2017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案; 

  3、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的项目工作方案; 

  4、县(市、区)发改、财政、旅游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州)、县(市、区)发改、财政、旅游部门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于66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本一并报送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0731-89991012,邮箱:dxxqmxk@126.com;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0731-85165155 

  省旅游局产业发展处,0731-85604075 

  附件: 

  1、县市区精品线路村镇旅游交通标志一览表; 

  2、县市区精品线路乡村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表; 

  3、县市区精品线路旅游氛围标志性景观项目申报表; 

  4、市州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旅游局 

  2016525 



附件:大湘西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总)



大湘西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申报项目汇总表.xlsx

关于申报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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