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5年三季度“135”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10月21日 17:31 【字体:

  各市州发改委:

  根据省政府决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135”工程,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州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及抽查核实等综合情况,拟对选址在创新创业园区内、已进行主体施工的标准厂房项目,按照实际开工面积进行以奖代补;拟对已竣工的标准厂房按实际竣工面积进行奖补。现将三季度“135”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将安排计划转发下达到县(市、区),各县(市、区)务必在2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到各园区管委会。

  二、奖补资金拨付至县(市、区)园区管委会,由园区管委会按照县(市、区)政府要求统筹安排,用于2015年度创新创业园区及标准厂房建设任务。

  三、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管,做到专户存储、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创新创业园区外建设。

  四、各市州、县(市、区)和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出台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发展“13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抓紧推进项目建设,真抓实干,保质保量,确保在建项目按时竣工,尽快发挥作用。省里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综合情况,继续实施以奖代补。

  五、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调度和监督检查,按要求及时向省“135”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省里也将组织专门跟踪检查,奖优罚劣

   

  附件:12015年三季度“135”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计划总表(不发市州)

  22015年三季度“135”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计划表(分发市州)

       

   

                             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51015

   


关于下达2015年三季度“135”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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