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奖励项目)的通知
湘财企指〔2017〕25号
有关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经(工)信委(局):
根据省经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经信运行〔2014〕542号)和省领导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现将2016年度全省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资金2000万元予以下达。其中,14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安排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发展资金1000万元;30个工作成效显著的重点县市区和省直管县市,安排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发展资金1000万元。具体单位及金额见附件,相应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150599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补贴”。
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收到此通知后及时会同经信部门研究提出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将资金及时拨付到相关单位。请严格按照《湖南省促进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奖励实施细则》规定使用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金,不得挤占挪用。
附件:1、2016年度市州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发展资金安排表
2、2016年度县市区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发展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附件2:2016年县市区入规奖励安排表(湘财企指〔2017〕25号).xls
工业企业培育发展资金安排表(附件1湘财企指〔2017〕25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