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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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10月20日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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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企指〔2015〕117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新化县财政局: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湖南、海南两省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拨款)通知》(财建〔2014〕572号)精神,财政部2014年下达你县湖南省新化鲲鹏创业园有限公司改善小企业集聚区创业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95万元。经省经信委现场考核,该项目2014年建设进度较慢,因此2014年未将补助资金下达。2015年该项目加快了建设进度,经你县经信、财政部门申报和省经信委组织复核,该项目已于2015年8月基本完工。根据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湖南省新化鲲鹏创业园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的函》(湘经信中小企业服务函〔2015〕243号),经研究,现将中央财政2014年补助的湖南省新化鲲鹏创业园有限公司改善小企业集聚区创业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95万元予以下达,相应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请收到此文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经信委、省审计厅,财政部驻湘专员办,娄底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