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结转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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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10月20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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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企指〔2015〕141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结转
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浏阳市、宁乡县财政局:
根据《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231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14年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企〔2014〕161号),现从2014年结转的中央财政补助的关闭小企业资金中下达你市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 万元(见附件),相应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以上下达的补助资金用于你市县整顿关闭小煤矿后续支出和烟花鞭炮企业整顿关闭相关支出,请按照财企〔2010〕231号文件精神,加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2014年结转的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湘专员办,省审计厅。
1 (14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