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企指〔2017〕46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经信委: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6〕37号)下达你州龙山县春福工贸有限公司百合干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专项补助资金25万元。湘西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湘西自治州财政局报送了《关于变更龙山县春福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请示》(州经信报〔2017〕31号),反映该公司百合干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实施。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5〕18号),经研究,考虑到龙山县春福工贸有限公司百合干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无法实施,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我厅对湘财企指〔2016〕37号文件下达的25万元补助资金予以收回处理,相应列你州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负指标。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