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重复安排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12:37 【字体:

湘财企指〔201792

  

有关市县财政局、经(工)信委(局):

根据2017年省审计厅同级审计,你市县部分企业2016年度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省本级不同专项资金。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经研究,现对你市县重复申报、省本级不同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补助方式重复支持的项目,按照省本级不同专项下达时间,对后下达专项资金予以收回,具体单位、金额及科目见附件。

请收到此文后及时收回重复下达企业的补助资金,由你市县统筹用于收回资金同科目、同方向支持产业和其他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请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并在今后专项资金申报中切实加强项目申报审核,防止企业多头、重复申报。

附件:2016年省本级重复下达专项资金收回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1215



湘财企指〔2017〕92号-附件.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重复安排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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