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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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建指〔2016〕46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下达2016年重金属污染防治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现将2016年第一批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经济科目“399其他支出”。我们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省财政将视情况收回资金。请你们严格按照省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款专用,确保防治目标完成。
附件:2016年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省级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和保护厅
2016年4月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2016年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省级资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