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13-2014年度新能源汽车与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推广省级补贴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10月19日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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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企指〔2015〕50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13-2014年度新能源
汽车与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推广省级
补贴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0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方案>的通知》(湘财企〔2014〕56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对2013-2014年度我省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推广情况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对2013-2014年度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推广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湘财企〔2014〕56号文件精神,补贴资金首先拨付省内生产企业、省外企业在省内的独立法人机构;对非省内生产企业和在省内无独立法人机构的省外企业,补贴资金拨付消费使用单位。经审核,扣除湘财企指〔2014〕129号文件已预拨资金,拨付你市(州)、县(市)2013-2014年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推广省级补贴资金 万元(具体单位及金额见附件1、2,负数相应扣减指标),相应列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二、请收到此文后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兑现奖补政策,将省级补贴资金拨付到省内生产企业、省外企业在省内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消费使用单位(仅限于新能源汽车或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的生产企业在省内无独立法人机构情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请及时按照政策兑现市县补贴部分,落实省政府相关政策,确保我省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推广顺利实施。
附件:1、2013-2014年度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公交客车
推广补贴资金清算表
2、2013-2014年度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和混合动力公
交客车推广省级补贴资金分单位清算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6月2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审计厅。
1 (5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