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2016〕332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算金太阳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株洲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住建部《关于金太阳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资金清算的补充通知》(财办建〔2015〕113号)的有关规定,经核实,截至2016年3月31日,株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连片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株洲项目)实际并网规模15.91626MW,需清算收回株洲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278.5万元。因为株洲项目和益阳市长春工业园集中连片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益阳项目)同属千百亿(北京)投资咨询公司,考虑到株洲项目实际情况和你局所做工作,将益阳项目应下达的补助资金2000万元予以抵扣后,需清算收回千百亿(北京)投资咨询公司株洲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278.5万元,直接扣减你市指标。请你局尽快与项目单位进行清算,及时收回清算资金,并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此款列2016年政府收支支出功能科目“2111201可再生能源”,经济科目“3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附件:金太阳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清算明细表
金太阳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清算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