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12月29日 16:28 【字体: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金的通知


湘财教指〔2017〕162号.doc
湘财教指〔2017〕162号.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金的通知

848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