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3:27 【字体:

湘财教指〔2015〕23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湘发〔201519号),经研究,现将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经费下达你单位(市),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

接此通知后,请你单位(市)迅速将资金落实到相关单位,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对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5年度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经

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1224

 



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经费安排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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