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8月10日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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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教指〔2017〕4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基层
科普行动计划和科技人才托举工程
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49号),经研究,现将你市(州、县市、单位)2017年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项目、金额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见附件。
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有关单位,并严格按照科学技术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专项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8日
2017年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专项资金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