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5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省委宣传部是省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拟订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协调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指导全省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有关工作的实施。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省直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中心办公室工作。
(4)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对外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和对餐宣传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港澳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宣传工作。承担省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5)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对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6)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省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文化市场发展,指导推动协调群众文化建设。
(7)负责对全省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承担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8)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代管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9)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省委、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省直各部门和市州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拟订省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0)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省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舆情动态。、
(12)受省委委托,会同省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省直宣传文化单位和省管国有文化企业的领导干部。对市州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系本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产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专项资金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
(2))省委常委会2009年第22次常委会精神、2009年全省文化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上述会议精神,在保证正常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投入之外,设立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要求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在公益性文化事业上要有一个大的增加,确保文化事业支出增幅不低于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在设立每年一个亿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基础上,新设立每年一个亿的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切实加大对文化强省建设的投入力度。
(3)2012年中共湖南省委印发的《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
该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省本级逐步增加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3.专项资金基本性质、涉及范围
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由我部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省财政厅负责审核我部提出的资金预算和年度分配使用计划,拨付项目资金,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我部负责编制资金预算,提出资金年度分配使用计划,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本专项资金主要采取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主要支持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文化精品创作与生产,支持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构建,支持公益性、基本性的公共文化活动和具有标志性、基础性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文化事业项目。根据修订后的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6号),具体的支持范围为:
(1)列入国家和省重点规划的重大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及推广项目;
(2)文化人才的培训培养,重点文化题材和文艺作品的创作自助和宣传推介;
(3)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
(4)现代文化传播体系建设;
(5)传统文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保护保存、开发、利用和宣传;
(6)重大公共文化活动;
(7)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
(8)其他文化事业项目。
4.专项资金的实施年限
(7)根据湘财教[2015]56号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专项资金设置年限为2015年至2017年,到期自动终止,确需延续的,经对专项资金重新进行绩效评估后,按新设专项资金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5、项目资金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围绕2015年度全省宣传思想工作要点,根据项目资金的支持范围,由省直单位和市州宣传部、财政局分别负责组织本单位(含所属二级机构)、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组织评审后汇总分别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审批。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根据资金使用规模,对申报项目统筹研究,拟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按省级重大专项资金审批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6、本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用途和主要内容
经批准:
本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共安排专项82个,投入专项资金14,000万元,与上年比较,投入总额一致。由于本年雅韵三项活动经费1610.10万元本年在文化事业建设费中投入,故本年实际较上年投入增加1610.10万元。具体使用用途和内容如下:
(1)按使用方向分类
出版类:安排专项9个,专项资金48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3.43%;
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安排专项14个,专项资金2,29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16.36%;
精品创作艺术活动:安排专项34个,专项资金4,34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31.00%;
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安排专项25个,专项资金6,89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49.21%;
本年设施建设安排资金加大,所占比重较高,主要为纪念抗战70周年,对芷江抗战纪念馆的建设资金3300万元,剔除该项目,其他设施建设金额合计3590万元,占专项资金比例26%。板块类投入基本均衡。
(2)按主管部门分类
①本专项在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投入项目52个,安排专项资金7,140万元,占总金额的51%;市州宣传文化系统投入项目30个,安排专项资金6,860万元,占总金额比例为49%。
与上年比较,省直宣传文化系统的投入金额较上年减少5,056万元,投入比例较上年的87%降低36%;市州投入金额较上年增加5,056万元,比例较上年的13%增加36%。本年专项资金投放在保证重点投入项目的基础上,提高了分布的均衡性和合理性。
②省直宣传系统专项资金7,140万元,主要投放的省直单位为:
省文化厅1,770万元;湖南广播电视台1,760万元;湖南日报社900万元;省文联800万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740万元;省科技厅500万元;湖南出版集团490万元;省教育厅30万元;省作协150万元。与上年比较,省直单位的资金安排均有减少,其中减少金额较大的单位有:省委宣传部本部减少580万元;省文化厅减少2,148万元(其中雅韵三湘1610.10万元);湖南日报社减少700万元;省教育厅减少932万元。
③市州宣传文化系统本年投入6,860万元,投入项目数30个,各市州都有不同程度的资金安排,其中长沙市1,000万元,怀化3,850万元(芷江抗战纪念馆建设3,300万元、纪录片拍摄经费补助500万元),本年安排资金量相对较大;其他市州专项资金安排在100-300之间。
(3)按项目安排金额分类
围绕本年专项工作重点,对单个项目的投入安排情况如下:
①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芷江抗战纪念馆建设3,300万元;
②5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分别是秋收起义陈列布展及会师广场建设700万元,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媒体融合创新500万元;《芷江受降》《飞虎队在芷江》纪录片拍摄经费补助500万元;
③300-500万元的项目8个:分别是省文联的文艺家之家建设450万元;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建设400万元;金鹰纪实纪录片《长沙老地名》,“大美湘西”纪录片拍摄350万元;第五届湖南省艺术节组织举办经费350万元;湖南图书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300万元;省湘绣研究所湘绣博物馆陈列布展提质改造300万元;湖南经视年度主题文化宣传系列活动300万元。
④200-300万元的项目8个:150万元的5个;100-150万元的28个;100万元以下的29个。
从单个项目的资金安排看,与上年比较,本年的资金安排更为均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服务和推动“四化两型”、“两个加快”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通过文化事业专项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营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浓厚氛围,营造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营造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实干兴邦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全省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湖南而努力奋斗。
2.各类别项目绩效目标
(1)出版类项目
通过开展我省城市居民阅读指数指标体系调研,全民阅读电视公益广播片制作和播出,营造全民阅读的氛围,提高人们的文化修养;通过推动我国传统文化、经典著作、研究文献等方面书籍的创作出版,推出一批优秀的文化典籍和文献。
(2)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
通过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整合发展,增强了主流媒体的影响力;通过推动我省媒体的播出覆盖,加强基层舆论阵地基础建设,增强了舆论阵地的实力。
通过重点品牌新闻节目打造,政府公告宣传,做大正面宣传,壮大主流舆论,发挥了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3)精品创作艺术活动
通过文化“走出去”等系列文化交流活动,展示了我省优秀文化艺术作品,促进文化合作交流。
通过对公益性文化精品创作的引导支持,扶持培育一批优秀作品。
通过对我省已有一定影响的地方节庆文化品牌的打造提升,搭建文化平台,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促进了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
(4)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通过投入重大文化项目建设、省级重要文化场馆建设、市州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基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提升了全省的文化基础设施品质,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提供创作设施和平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各项目的实施计划,年度绩效目标为100%完成年度内的实施进度计划,按计划达到或部分达到项目总绩效目标。
4、阶段性绩效目标
由于本专项各个子项目的性质、使用用途、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和本年度计划实施进度所处阶段差异较大,如:出版类项目、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类项目、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项目实施周期跨年或需要在几个年度内完成,部分项目处于前期阶段,部分项目处于中后期阶段,部分项目属于年度内完成项目,故阶段性目标根据各项目情况单个确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对2015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的到位的及时性、使用效率和效果、项目资金的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的投入达到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总目标。同时为今后的专项资金安排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原则和评价方法
1.本次项目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4)《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5〕56号;
(5)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湘宣办〔2014〕8号)。
(6)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2.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和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部根据科学规范原则、客观和公开公正原则、绩效相关原则;运用比较法(即绩效目标和实施效果比较)、因素分析法、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技术评价方法;通过收集和审核资料、现场考核评价、听取情况介绍等评价工作方法,进行专项资金的评价工作。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专项特点,结合文化事业专项绩效目标、项目评价依据的相关管理要求,按照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建立了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见《2015年湖南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
1.前期准备阶段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我部在2014年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2015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佐证资料清单。
(2)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于2016年5月10日,向省直各厅局单位、市州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层层开展专项资金自评,自评量覆盖所有项目和资金,并强调了自评工作质量,强调了自评单位对基础数据和原始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要求项目自评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
(3)为进一步落实评价工作开展,我们根据省财政厅确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湖南信高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现场评价项目实施时间和实施项目清单,在2016年5月26日再次下发通知,跟踪、落实项目的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
(1)项目单位自查并上报绩效评价报告。
在我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重视和统一组织下,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地州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了绩效评价的督导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自查工作。
(2)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实施绩效评价。
由于时间和人员力量的限制,我部本次的绩效评价工作主要采取资料审核方式进行,具体为:审核各省直主管单位、市州各宣传部门的绩效评价自评汇总材料和组织工作,审核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自评报告及佐证资料。
评价小组成员由具体负责本专项管理工作的我部办公室负责,具体由分管专项工作的处室负责人、负责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岗位的人员组成。
截止评价资料收集截止日,本年专项资金安排项目82个,应收绩效自评报告82份,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共收到绩效评价报告68份,涉及项目资金合计12850.00万元。为保证自评工作在省财政厅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年度我们重点对上述已按时收到的项目进行了审核评价,自评项目资金占专项资金总额的91.79%,自评项目个数占总项目个数82.93%。评价小组于2016年6月26日完成了全部资料的审核。对于未按时上交的项目单位,我们在后续将同样对其进行审核评价。
同时,为配合省财政厅确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湖南中信高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专项工作的现场评价,本评价小组派专人负责并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工作的配合。根据现场评价工作方案,中信高新事务所本次拟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24个,占项目总数(82个)的29.26%,抽查金额9340万元,占资金总额(14000万元)的67%。
3.报告形成阶段
根据我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单位的现场评价及自评资料的审核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了本评价报告初稿,经我部绩效领导小组和相关领导审核,形成了本绩效报告。
三、项目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对2015年度的专项资金的到位、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我们认为,本专项的项目立项、申报、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均按要求执行,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及时,项目审核、审批流程完整,专项资金全额、及时到位,各项目单位基本上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的实施,已经产生或预计将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在项目单位资金管理方面、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工作以及我部绩效自评工作的管理和组织方面,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加强(详见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秉承实事求是原则,我们在进行项目评分时,已在上述两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扣分。根据上述情况,我部绩效自评评分91.5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专项资金预算指标下达时效
根据湘财教指【2015】48号文件,2015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已于2015年6月30日一次性全额下达,资金到位及时,时效性好,严格执行了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下达时限。纵观近三年的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每年的资金下达工作均较上年有显著的改善和提高,至本年已得到全面规范、下达及时,有效的推动了本专项工作开展的实效性。
(2)专项资金至项目单位到位情况
本专项资金指标文直接由财政下达至项目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市州财政部门,由其主管部门或地州市财政部门将指标文转发项目使用单位。根据我部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情况反映,2015年度的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未发现项目主管单位和市州财政部门截留或挪用情况。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报告,我部绩效评价小组进行了认真审核、整理汇总,各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预算投入总进度情况
本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并到位金额14,0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总额11,499.60万元,资金投入总进度82.14%;按照各项目单位专项工作实施情况,至绩效评价截止日2015年4月30日,专项工作平均实施进度77.78%,大部分项目较好的完成了年度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进度;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基本匹配,资金投入进度相对略高于工作实施进度,为部分项目专项资金已投入,项目工作暂未完结形成。与去年比较,工作完成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均有下降。总体情况如下:
①工作实施进度情况
已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46个,占全部项目的56.10%;
70%-100%之间项目个数18个,占21.95%;
其他13个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偏低,在60%以下,占15.85%;
5个项目一直尚未启动,占6.1%。
②资金投入进度情况
资金投入进度100%的项目58个,占总项目的70.73%;
6个项目投入进度在70%-100%之间,占7.31%;
8个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在70%以下,占9.76%;
10个项目资金支付尚未启动,占12.20%。
(2)项目各子专项的资金投入及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出版类项目
本类专项包括9个子项目,资金预算批复并到位合计480万元,本年资金投入总额394.18万元,资金投入进度82.12%,项目工作平均完成率80%;资金投入进度和工作完成进度基本匹配。其中:
完成年度工作计划100%的项目4个,其中“2015年湖南省城市居民阅读指数指标体系调研、《沈从文的湘西世界》编辑出版、《邵阳文库》编辑”3个项目资金投入100%,全民阅读电视公益广播片制作播放项目资金投入93.37%;
完成年度工作计划80%的项目2个,为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纪念王船山诞辰401周年之经典著作编辑解读,资金投入进度100%;
完成70%的项目1个,为《不平凡的你》系列网络公益微纪录片拍摄,计划2015年10月完成第一季10集并上线,2016年5月完成第二季10集。目前仅完成第一季8集成片,5集拍摄完成,尚未剪辑,完成70%;资金投入进度45.2%。
完成年度工作计划40%-50%的项目2个,资金投入进度也相应较低,在50%以下,具体项目情况为:
大型报告文学《袁隆平》编撰、出版,与申报资料的项目进度比较,项目进度滞后,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定作者、签订合同,作者采访基本完成,稿件已完成创作30%;资金投入进度为33.33%。
《中国针灸大成》编辑出版项目,与申报资料的项目进度比较,项目进度滞后。根据绩效报告,目前分五个阶段,现进度在第三阶段撰稿阶段,但资金投入进度为0。
②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类项目
本类专项共计14个子专项,预算批复并到位金额2,290.00万元,实际资金投入1607.25万元,资金投入率70.19%;根据专项实施情况,项目平均进度完成75.71%。具体各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00%的项目6个,资金投入100%,为省级新媒体融合发展平台、邵阳、常德、湘西市级新媒体平台建设;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70-80%的项目4个,资金投入在90-100%。主要为衡阳、株洲、岳阳等市级新媒体平台建设;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较低的项目4个,完成进度在30%-50%,尚处于前期设计或采招阶段;分别为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建设,项目进度50%,资金支付进度38.06%;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面的3个项目:市州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监测总分平台建设、互联网内容监测及综合业务处理平台建设、地面数字电视及宽带网络视音频技术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进度在30%-40%,资金支付进度为0。
③艺术推广及精品创作类项目
本类专项34个项目,共计预算批复并到位专项资金4,340.00万元,资金投入3418.34万元,资金投入进度78.76%,剔除芷江纪录片的结余资金190万元的影响,实际的资金投入进度82.37%;工作实施进度平均85.15%。其中: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00%的项目24个,资金投入100%,其中芷江和平园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纪录片《芷江受降》《飞虎队在芷江》拍摄补助实际支付310万元,为项目预算投入资金的62%,结余190万元,故从项目角度,实际投入率100%。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80-100%之间的项目5个,资金投入在80-100%。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较低的项目3个,完成进度在30%-60%,广播传媒中心广播剧原创剧目扶植计划,完成进度60%,资金支付进度57%;纪录片《湖南古村落文化纪实》,完成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均为50%;湖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剧《艽野尘梦》剧本策划,完成进度30%,资金支付进度9.25%。
尚有2个项目尚未启动,分别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字化记录保护工作、“三百人才”工程资助、宣传。
④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相对偏低。本类专项25个项目,预算批复并到位资金6,890.00万元,资金投入6,079.83万元,资金投入率88.24%,该类项目平均实施进度74.4%。资金投入进度较项目实施进度高仅14%,原因为芷江湖南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单个投入3,300万元,在资金总额中所占份额较大,拉升了总体的资金投入进度。具体各项目情况如下: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00%的项目13个,除一个项目资金投入进度93.33%以外,其他项目均为100%。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80%的项目6个,为市州的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投入100%;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较低的项目6个,完成进度在40%以下,其中三个完成进度为0;资金投入进度均为0。尚处于设备采购和场馆改造施工勘查设计、招标工作阶段,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相对偏低。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1.部本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2015年,我部从项目申报到绩效评价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专项资金管理能力逐步得到提高,专项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
(1)及时做好了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推进了项目管理工作。
本专项从2009年度开始实施,结合本专项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情况、各年度专项工作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中有待完善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项管理工作,我部会同省财政厅,与时俱进的对《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1〕67号)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56号),并于2015年9月14日进行了颁发。进一步的保障了项目管理工作的有章可循和有序开展。
(2)加强了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组织管理,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工作的及时性逐年得到改善和提高,项目资金安排和投入的合理性、均衡性逐年得到了提高。
以往年度受专项资金下达时间的限制,专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对于本年度的资金申报工作,我部提前安排,在2014年度四季度即下发了申报通知,进行申报资金的组织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申报资金的审核工作,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保障了本年度资金下达的及时性。
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申报的前期审查,避免因时间紧放松审核程序,在本年的管理办法修订中,我们通过制度,进一步确定了每年的第三季度开始组织申报工作,较上年的从第四季度开始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更为提前,并切实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了2016年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切实扭转了从以前的“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转变。项目资金投放的计划性、针对性进一步得到提高。
(3)加强了项目申报审核程序,保障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①严格落实了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2015年全年申报项目127个,经我部我部和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年度资金预算规模,审核后实际审批安排项目资金77个;并将安排方案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做到了资金安排统筹平衡、突出重点、择优支持、公正规范。
②项目库实行零基管理。
根据项目审批情况,我部及时进行了项目库的更新和清理,对当年已正式立项并获得补助的项目及时进行了注销,避免重复入库和申报;对项目库中当年未安排的项目,及时进行清理,如在以后年度申报,重新启动申报程序,层层审核后再予以入库。
(4)强化了主管部门和市州宣传部门的管理职责。
为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好钢用到钢刃上,本年通过制度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省财政厅、我部、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州宣传部门、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了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州宣传部门、财政部门对省级、市县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要求各主管部门及市州宣传部门切实履行定期督促项目单位按进度实施,跟踪专项的实施情况职责。开展对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宣传部门专项资金管理的考核评估,将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和管理能力,作为下一年度对其管理范围内单位的专项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
(4)认真务实的开展了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落实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对于项目专项资金自评工作,我部非常重视,尽管各项目单位对自评工作的重视和自评水平高低不一,但通过我部对项目单位自评材料强力的催收工作,自评材料上交率100%。对上交的自评材料,我部认真审核,对每个项目作出审核记录和考评打分,审核项目个数覆盖率82.93%,审核金额覆盖率91.79%。
通过不放过一个单位的对项目资料的催收,切实让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单位单位,意识到了我部对该工作的重视和该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项目资金追踪问效的监管力度;通过对每个项目单位自评材料的审核,发现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便于后续对项目单位进行考评结果的反馈和结果运用,以达到让项目单位逐步自觉的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进度的推进。
2.各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情况
通过对各项目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进行审核,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各项目单位的管理情况仍存在参差不齐状况。
(1)项目单位基本上均认真进行了绩效自评报告的撰写,内容较为详实、清晰,但佐证资料不够完整或缺失;同时本年度因未聘请中介机构协助,不具备现场评价的条件,故未组织项目的现场评价工作,因此对于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情况,本次评价均基于项目上报的自评材料,再加上佐证资料的不完善,部分项目其报告所述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我们难以准确的进行判断,单个项目具体的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以湖南中信高新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评价为准。
(2)从项目单位的自评材料看,项目单位基本上真实的反映了项目的管理状况和实施进度,尽管部分项目资金未做到单独核算,但从资料分析,管理基本上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等违规事项。
(3)本年度绩效评价中,大部分的项目主管部门较好的履行了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审核工作,项目单位积极进行自评工作;但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对自评组织工作重视不够,自评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上交不及时,质量不高,佐证资料欠完整;本次自评工作情况如下:
①本年绩效评价中,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工作及时性情况
A、组织项目单位上报自评材料及时的有:(在我部通知时间内)
省直单位: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湖南广播电视台、省演艺集团。
市州宣传部门:张家界市宣传部、怀化宣传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传部。
B、组织工作略有滞后的有:
省出版集团、省文联、省作协、省科技厅、湖南日报社、湘潭市、邵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永州市、
C、组织工作不及时的有:(滞后时间相对较长)
省教育厅、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岳阳市、郴州市、娄底市。
②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质量较好的主管部门
与去年比较,本年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总体上有下降,但从个体上而言,部分项目主管部门的报告质量还是较好的,这些项目主管部门依次有:
湘潭市、益阳市、张家界、常德市、湘西州、怀化市、邵阳市。绩效评价评分平均分在90分以上。另湘潭市、益阳市两个主管部门2014-2015年连续两年报告质量均排在前列。
③项目评价工作优秀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
优秀项目主管部门为湘潭市委宣传部,项目自评工作得分在98分的项目单位3个,全部为湘潭市的三个项目单位,分别为:第五届湖南省艺术节承办经费、湘潭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大型现代花鼓《齐白石》创排补助、湘潭市文广新局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从上报的绩效自评材料中反映,湘潭市委宣传部对项目的实施有督导、自评工作有组织,各单位情况有评价,各项目绩效报告详细、清晰,佐证资料完整,较好的反映了项目实施的过程、项目成果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较好的达到了绩效目标。
95分以上的单位有:18个,明细如下:
省出版集团 |
《沈从文的湘西世界》编辑出版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经典戏曲《接来乡里爹和娘》拍摄补助 |
省出版集团 |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 |
湖南广播电视台 |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芒果TV节目大数据平台建设 |
省出版集团 |
面向视障及中老年人群的音频文化共享平台建设 |
湖南广播电视台 |
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穿越硝烟的歌声》拍摄补助150 |
湖南日报社 |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建设 |
益阳市 |
南县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展厅改版升级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
省文化厅 |
第五届湖南省艺术节组织举办经费 |
常德市 |
常德电视台高标清播出系统升级 |
省文化厅 |
2015年非遗系列宣传展示展览活动 |
常德市 |
澧县文广新局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
省文化厅 |
湖南文化宣传补助 |
张家界市 |
张家界日报社云传播平台建设 |
邵阳市 |
邵阳广播电视台技术设备平台技术改造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吉首市鼓文化节 |
永州市 |
新创大型现代祁剧《兄弟》 |
邵阳市 |
《邵阳文库》编辑 |
③项目自评工作重视不够,自评质量不高或佐证资料不完整,上交不及时的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有:省教育厅、长沙市、株洲市、衡阳市、岳阳市、郴州市、娄底市主管范围内的项目单位。且长沙市、衡阳市、岳阳市、郴州市、娄底市2014-2015年连续两年的绩效自评工作都处于落后状态。对于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关注,加强督导。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情况
通过2015年的工作,大部分项目的实施基本上按年度目标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因本专项子明细项目多,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差异化大,绩效产出的形式不一。下面,我们根据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向类别,选取了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产出和绩效情况汇报,具体为:
1.出版类项目
本年出版类项目主要包括:2015年湖南省城市居民阅读指数指标体系调研、全民阅读电视公益广播片制作播放、大型报告文学《袁隆平》编撰出版、《沈从文的湘西世界》编辑出版、《邵阳文库》编辑、纪念王船山诞辰401周年之经典著作编辑解读等重点出版物的编辑出版。经过绩效评价:
(1)城市居民阅读指数指标体系调研、全民阅读电视公益广播片制作播放项目,在年内按时完成,并产出了较好的项目成果。
城市居民阅读指数指标体系调研项目完成了《2015年湖南省城市阅读指数调研报告》和《城市居民数字阅读行为分析报告》,该项调研工作已连续开展五年,连续记录了我省居民的阅读特点和发展变化,以及数字阅读灯推广方式在居民阅读中的影响,为我省全面阅读推广工作提供了强力的支持。公益广告片的制作和播出,全面解读和宣传了阅读的优良传统,弘扬全民阅读,有效的推动了社会养成阅读习惯,促进了我省“书香湖南”工作的开展。
(2)大型报告文学《袁隆平》编撰出版等项目
因项目涉及创作、编辑、出版,项目存在跨期,整体的项目实施进度较低,项目效益在本期内暂未显现。其中:《袁隆平》编撰出版项目处于完成选定作者、签订合同,作者采访基本完成,稿件已完成创作30%阶段;《沈从文的湘西世界》英文版的翻译及海外出版,项目未能按照预期时间进度完成,现正在进行中,已经完成几十万字的英文翻译;在与国外各版权代理公司和国外出版商多方洽谈版权输出和市场推广诸事宜;《中国针灸大成》编辑出版,项目分五个阶段,现进度在第三阶段撰稿阶段。尽管以上项目处于实施过程中,总体绩效未能显现,但为后续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
本专项本年项目安排2,290.00万元,主要在湖南广播电视台200万元、湖南日报900万元、湖南出版集团200万元,湖南新闻出版广电局500万元,以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发展。根据项目申报和绩效自评报告,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平台的搭建,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大部分项目均在实施中或处于设计采招阶段,项目绩效在本期暂未展现,需要后期的实施跟进。
(1)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芒果TV节目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现已完成项目计划的80%,芒果TV节目大数据平台搭建完成,系统软件搭建完成80%。
(2)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媒体融合创新、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建设两项目
目前尚处于前期实施过程中。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媒体融合创新项目计划投资3100万元,实际投资500万元;新媒体中心建设实际支出152.25万元。
(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4个项目
项目实施均略有滞后,尚处于实施过程中。其中:市州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监测总分平台建设,目前刚完成软件购置部分的合同签订,尚未实施,会商室、电脑等硬件设施还没有采招;互联网内容监测及综合业务处理平台建设,目前处于刚完成合同签订,备货状态,预计2016.6月底前设备到位;地面数字电视及宽带网络视音频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完成采招并签订合同,平台云化升级、存储系统体质升级、多画面改造已完成,预计8月底完成;数字微波网设备防雷系统建设,2016.5月设备到位,尚未实施完成。
(4)省出版集团的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红网)项目
计划总投资5847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00万元,自筹资金5647万元。截止当前项目共投入2512.42万元,完成原预算42%。目前完成了全省13个市州、123个县区分站的稿件后台投稿系统的初步建设,项目绩效部分显现。现完成的系统由“网上投稿系统”、“通讯员投稿系统”、“互联网内容发布系统”、“红网页面更新系统”四套系统组成,通过红网总站和各分站的后台,统一达到后台云资源共享,数据共享,历史记录可寻,稿件统一规范到刊发的省、市、县三级开放共享的公有云媒体资源的采编、发布和管理系统,并延伸到市县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各媒体系统,由编辑统筹处理,最终通过发布系统经审核之后发出,日均发原创稿件量为5000条,通过红网首页更新系统,则每日更新红网各版块频次超过千余次。
3.精品创作艺术活动
精品创作艺术活动类项目34个,专项资金4340万元,主要为:第五届湖南省艺术节组织举办经费700万元(省文化厅、省群艺馆、长沙市和湘潭市本级四个子项目合计);文化部、省政府交办的文化合作交流事项及国内文化交流活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字化记录保护工作、湖南经视年度主题文化宣传系列活动、“大美湘西”“芷江受降”等纪录片、电视剧、电影的拍摄。经审核评价,本类活动除个别以外,基本上在年度内完成并形成项目产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具体如下:
(1)第五届湖南省艺术节举办
在采取传统的举办方式同时,首次采取了网上直播、网上展示、网上互动等形式,打造了线上艺术节,获得了5000余万人次的网民参与和关注;艺术节期间,所有展演、展览活动全部免费开放,共有10万元多名观众走进了剧场,5万多名观众走进了展馆;同时还首次组织部分优秀剧目深入基层,进社区、军营、校园进行惠民巡演,巡演场次达2300多个,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推动我省文化事业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激励我省文化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推出一系列的文化精品、锤炼艺术人才,彰显我省的文化活力,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有效的促进了我省文化强省目标的实现。
(2)文化部、省政府交办的文化合作交流事项及国内文化交流活动
组织了省民乐团赴悉尼进行了“欢乐春节”专场演出、“湘风楚韵--湖南文化季”之“梦幻湖南”动漫展、“神奇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美术校际交流活动,出访65人次,414人/天;同时还承担了“合作伙伴”“讲学之旅”、“来华创作”3个来访项目的接待工作。以上活动的举办,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超过了项目绩效预期。一是搭建了湖南与澳大利亚文化交流的桥梁,悉尼大学和湖南师大美术系就学生培养、教师培训、互办展览达成了意向;二是展示了湖湘文化魅力,让悉尼观众体验了中国新年的韵味、湖南传统文化的底蕴;三是搭建了对外文化贸易工作平台,促进我省动漫展览和动漫企业走出海外,对我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3)“大美湘西”“芷江受降”等纪录片、电视剧、电影的拍摄
通过系列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挖掘,展示了我省文化资源,提升了我省的文化品牌;通过系列电视剧、电影的摄制和播出,倡导了中国梦价值观,唱响了时代主旋律,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
4.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类项目投入主要为:芷江湖南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3300万元、秋收起义陈列布展及会师广场建设700万元,南县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展厅改版升级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50万元;除秋收起义陈列布展及会师广场建设在建设中外,其他两个项目已实施完成。通过对以上场馆设施的建设和改建升级,接待能力大幅度提升,展馆内容大大丰富,为2015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等大型纪念活动的举行提供了场所,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让人们记住历史,缅怀先烈,提供了教育基地;同时为开展红色旅游,提升当地的旅游经济,发挥了很好的效益。
其他投入如湖南图书馆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省湘绣研究所湘绣博物馆陈列布展提质改造、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搬迁设备购置、、文体广场建设等场馆改造和设备设施购置。经评价,25个项目中, 11个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其他设备购置和场馆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中。通过对文化设施的购置、剧场改造,消除了安全隐患,改善了文化事业单位的排练、办公基础设施,提升了项目单位的文化创作产能和文化产品质量;通过对博物馆、美术馆的提质改造,提高了对展品的保护,提升了展示效果,提高了展馆的观展接待能力;通过文体广场建设、百姓课堂创建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近几年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我们通过分析、总结,将项目资金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列示如下:
(一)我部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尚未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机制,项目实施过程跟踪、监管工作较弱。
不同于文化产业项目,本专项的实施内容和绩效目标基本上不受市场和社会环境影响,一旦前期实施方案确定、绩效目标确定,基本上就是点对点的执行。但由于目前尚未建立自上而下的对项目过程跟踪和监管机制,同时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管意识同样存在不到位情况,再加上部分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的推进力度不够,导致了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展缓慢,未能按照申报时的绩效目标,产出项目成果,发挥项目效益。
2、尚未建立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结果反馈和运用机制。
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部及时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同时对每个项目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其项目进行了绩效评分,将绩效评价情况和评价结果上报了相关部门和单位,但是没有将单个项目的考评情况向项目单位进行逐个反馈,暂时没有将考评结果和项目申报审批直接挂钩,导致部分项目单位没有对项目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其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如既往,没有得到很好的整改完善。
3、跨期实施项目尚未建立一追到底的绩效评价机制。
部分项目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典籍文献研究和编辑出版项目、新媒体创新和融合项目等,项目的实施周期长,存在项目跨期,由于目前的评价方式仅限于对本年度的项目进行评价,对于上述跨期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后续的绩效评价中形成了空档,对后续项目的实施、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目标的达成缺乏持续的监管。
(二)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
1、项目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较弱,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加强。
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单位贴得最近,在项目申报中为第一审核把关部门;在项目实施监管中,承担第一监管职责;在项目绩效考评中,履行第一考评职责。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有些主管部门工作较为到位,有些主管部门的职责需要加强,如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实施进度多个滞后,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的及时性存在滞后;没有对管理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认真的绩效审核,上报项目绩效汇总报告等。
2、项目单位的项目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有待规范。
从专项资金的自评报告内容和提供的佐证材料来看,部分项目单位没有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项目内容进行项目工作的实施,存在局部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现象;部分项目无项目具体的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明细预算;部分项目资金核算没有做到单独核算,或没有按照申报资料的资金使用事项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3、部分项目单位的实施进度缓慢,尚处于前期阶段。
从前述的项目产出情况看,除精品创作艺术活动类项目实施进度较好以外,其他三类的项目均存在或多或少项目的实施滞后,且较多项目上处于前期设计和采招阶段。
4、自评工作质量良莠不齐,部分项目自评工作的重视度不够;没有形成自觉的规范意识,管理工作抓得紧就好一些,略微放松就应付了事。
(1)由于本次自评工作由我部自行组织,考虑到绩效自评工作已持续第三年,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基本上已熟知评价工作的要求,故本年未单独召集项目主管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导致本年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重视不够,本年的项目自评质量较上年降低,较多的项目单位未付佐证资料,部分项目单位自评材料上报不及时,给我部的自评工作带来了被动。
(2)绩效报告、基础数据表未按要求的参考大纲和格式内容编报和填列,未按申报资料填报项目内容,附项目申报资料,给我部的自评工作带来了被动。
六、改进措施
根据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我部拟改进措施如下:
(一)建立长效的过程跟踪和管理机制,建立项目实施情况季报上报机制,落实项目的随机督查,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具体实施步骤为:
1、设置季度报告表格。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我部在总结三年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对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进行了细化修订(见附件),对项目绩效自评佐证资料清单进行了细化修订,并附填报或上报指南(见附件)。一方面为明年的绩效评价工作打基础,另一方面,计划以后的季度报告以项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格式上报,简单、清晰,即方便项目单位填报,又便于项目主管单位和我部审核。
2、下发通知,要求按时上报。计划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结合对自评工作的反馈,以通知形式明确项目实施季报工作制度,统一、规范季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3、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季报的收集、初审,集中向我部上报;我部对项目季报进行审阅,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跟踪。
通过报表的上报,一方面让项目单位自查自己的项目现状,增强项目推进的紧迫感;另一方面便于我部和其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各项目单位的实施过程和实施进度;对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及时进行预警,要求项目单位进行书面汇报,分析滞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落实和完成;
4、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针对性的组织对项目单位的专项督查,合理保证项目单位专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建立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结果反馈和运用机制,及时对项目季报和项目自评结果向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进行反馈,将自评结果运用到对以后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审批中。
由于本次我部的绩效自评未进行项目单位现场考评,主要通过审核项目单位上报材料,同时由于部分项目单位的自评佐证资料上报不完整,因此不一定能全面发现项目单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评结果的全面性受到一定的局限,鉴于此情况,我部将结合本次省财政厅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发现的问题,对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进行反馈,以提示其在后续的专项资金管理中整改和提高;如果情节严重的,提出通报批评,并纳入对其后续的专项资金申报的评估中。
(三)建立对跨期实施项目一追到底的绩效评价机制,对项目实施滚动绩效评价管理,全过程纳入绩效考核。
随着绩效评价工作的逐年开展和深入,现已积累了两年的项目绩效实施和评价情况数据,已初步形成了建立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库的条件,对跨年度的实施项目,建立滚动绩效评价机制,与下年的投入项目一起上报季度报告,纳入下一个年度的绩效考评,且进行重点考评,一追到底,直到该项目实施完成。
(四)强化项目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切实履行项目管理的第一职责。
面对专项资金投入项目个数多,地域分布广情况,我部在人力和时间上无法做到直接监管,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拟通过以下工作促进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履行:一是在2015年的管理办法修订中,已经明确和强化了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二是加强和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督促;三是计划建立项目主管部门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对其部门或市州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中。
(五)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管理,包括项目申报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管理,使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做到部门之间上下联动,项目工作前后呼应,步调一致,协调统一,有序进行,确保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
1、从源头抓起,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的申报管理。
一是项目主管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客观、务实、实事求是的进行项目资金的申报,避免为申报而申报,申报中拍脑袋、贪大求全,而实际中不具备操作能力、不符合现有条件,导致在实际的资金下达后,变更项目用途,或无法达到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了项目资金效益的发挥;
二是提高项目申报材料的质量,在申报资料中要有明确的项目资金使用内容,细化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或推进步骤,明确、细化的项目资金明细预算,实在的项目自筹或配套资金的来源渠道及筹资能力,可实现的、细化的项目绩效目标,一旦项目资金获批后,该申报方案即为项目单位的实施依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评价依据。以便项目单位遵循和对其追踪问效,切实落实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2、在下达项目资金批复指标的同时,由项目主管单位同时下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季报上报表格、绩效评价佐证资料清单,以便项目单位从一开始便知晓本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这一点对第一次获得专项资金的单位尤其重要),指导其项目管理工作,有意识的遵照执行,并在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佐证资料,提高项目自评工作质量。
七、其他事项说明
绩效评价报告附表、绩效评价工作佐证资料为本绩效评价报告的组成部分,绩效评价报告附表见后附的各明细表;佐证资料见佐证资料目录和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
报告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