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2:48 【字体:

2014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省委宣传部是省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1)制订全省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政策和法规,协调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2)负责指导全省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和管理。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省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全省出版导向管理,指导协调全省出版单位工作。

4)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省文化艺术特别是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

5)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文化改革发展,组织管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资金;负责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研究制定全省宣传文化经济政策和法规。

6)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相关社团的工作;代管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7)负责全省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和协调全省对外文化交流、新闻发布工作。

8)统筹协调全省互联网的新闻宣传工作。

9)受省委委托,协同省委组织部管理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厅局级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市州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对全省各级党委宣传部领导干部和宣传文化系统有关领导骨干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企事业单位政工干部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新闻系统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

10)负责提出全省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

11)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依据

1)省委常委会2009年第22次常委会精神、2009年全省文化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上述会议精神,在保证正常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投入之外,设立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要求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在公益性文化事业上要有一个大的增加,确保文化事业支出增幅不低于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在设立每年一个亿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的基础上,新设立每年一个亿的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切实加大对文化强省建设的投入力度。

22012年中共湖南省委印发的《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

该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确保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省本级逐步增加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3.项目专项资金基本性质、涉及范围

    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由我部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主要采取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主要支持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文化精品创作与生产,支持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构建,支持公益性、基本性的公共文化活动和具有标志性、基础性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文化事业项目。具体的支持范围为:

(1)列入国家和省重点规划的重大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及推广项目;

(2)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文化人才的奖励和引进;

(3)构建现代传播体系的项目;

(4)重大公益文化产品服务项目和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

(5)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民族文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6)中央有关部委主办、省直有关部门承办的重大文化活动项目;省委、省政府主办的重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重大文化事业发展项目。

4.项目专项资金用途和主要内容

围绕2014年度全省宣传思想工作要点,根据项目资金的支持范围,由省直单位和市州宣传部、财政局分别负责组织本单位(含所属二级机构)、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组织评审后汇总分别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根据资金使用规模,对申报的项目统筹研究,拟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按省级重大专项资金审批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本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共安排专项109个,投入专项资金14,000万元,与上年比较,本年投入增加1000万元。具体使用用途和内容如下:

(1)按使用方向分类                                  

社科理论研究及湖湘文化传播:安排专项9个,专项资金1,28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9.14%

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安排专项11个,专项资金3,440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24.57%

艺术推广及精品创作:安排专项57个,专项资金4,898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34.99%

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安排专项32个,专项资金4,382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31.30%

(2)按主管部门分类

   本专项的主要投入在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投入金额占总金额的87%;市州宣传文化系统投入比例为13%

省直宣传系统系统:本年专项资金投入12,196万元,主要为:省委宣传部580万;省文化厅3,918万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720万元;湖南广播电视台2094万元;湖南日报社1,600万元;湖南出版集团940万元;省教育厅962万元;省社科联60万元;省文联440万元;省作协130万元;省地方志50万;湖南工艺美院100万元;体育职院200万元;湘绣研究所300万元;省工艺美术研究所102万元。

市州宣传文化系统:本年投入1,804万元,投入项目数25个,基本对每个市州都有不同程度的资金安排,略向大湘西地区倾斜。

(3)按项目安排金额分类

围绕本专项本年的工作重点,对单个项目的投入安排情况如下:

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个:①“雅韵三湘”活动经费,合计金额1,610.10万元。该项目本年加大了活动投入,较上年增加预算安排710.10万元。该活动由省文化厅主管,文化厅本级及其下属剧团等共计19个单位具体承担活动的开展实施;②湖南广播电视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发展专项经费1000万元;③湖南日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发展专项经费1000万元。

500万元的项目3个,分别是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搬迁经费500万元;湖南日报《免费各类公告》刊登经费补助500万元;湖南师范大学部校共建经费500万元;

300万元的项目2个,分别是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经费补助300万元;湘绣研究所湘绣博物馆300万元。

200-300万元的项目1个,为省群众艺术馆2014“欢乐潇湘”全省决赛及展示演出经费270万元。

200万元的单位12个,分别为:省委宣传部“为改革攻坚献策”社科研究经费,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少儿手工学习室”及馆舍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湖南图书馆“百姓课堂”公益培训设备购置、馆办公楼维修改造;湖南经典戏曲电影祁剧《李三娘》《王华买父》拍摄补助经费;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电影审片室建设;湖南红网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湖湘记忆·湖南非遗大师精品网络展示馆(第一期)、红网升级改版和新媒体融合发展项目;湖南经视频道《经视问政》栏目补助;湖南都市频道湖南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电视知识竞赛《先锋问题》第四季;国际频道马来西亚外宣拓展;湖南省体育职业学院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吉首市委宣传部第二届鼓文化节经费补助。

100-200万元的项目33个。

100万元以下的项目36个。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服务和推动“四化两型”、“两个加快”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通过文化事业专项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建设、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营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浓厚氛围,营造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营造解放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实干兴邦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全省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湖南而努力奋斗。

2.年度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社科理论研究及湖湘文化传播方面

通过在社科理论界开展“为改革攻坚献策”专项研究行动,鼓励社科专家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实际、联合攻关,推出了一批创新性、前瞻性研究成果;

通过抓国学研究和传播等,初步形成了社科研究“湘字号”新品牌。   

通过讲好三种话——“普通话”、“地方话”、“百姓话”,进一步推进创新理论走进广大民众;

通过支持我省重点优秀期刊扩大发行,推进了理论普及工作。

(2)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方面

通过加快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整合发展,增强了主流媒体的影响力;通过推动我省媒体的播出覆盖,加强基层舆论阵地基础建设,增强了舆论阵地的实力。

通过重点品牌新闻节目打造,政府公告宣传,做大正面宣传,壮大主流舆论,发挥了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通过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加强对新闻规律的研究,新闻人才的培训,提升了新闻后备人才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素养。

(3)艺术推广及精品创作方面

通过“乐民惠民”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省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通过文化“走出去”等系列文化交流活动,展示了我省优秀文化艺术作品,促进文化合作交流。

通过对公益性文化精品创作的引导支持,扶持培育一批优秀作品,在全国“五个一工程”和鲁迅文学奖评选中取得好成绩,湖南省委宣传部获组织工作奖。

通过对我省已有一定影响的地方节庆文化品牌的打造提升,搭建文化平台,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促进了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

通过系统地对文化人才的培训,宣传队伍人才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4)重要文化设施建设和非遗传承保护方面

    通过投入重大文化项目建设、省级重要文化场馆建设、市州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基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及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建设,提升了全省的文化基础设施品质,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提供创作设施和平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得到加强。

3.阶段性绩效目标

由于本专项各个子项目的性质、使用用途差异较大,为客观的评价本专项的绩效状况,根据各子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本绩效评价时段内,我们对本专项按照其使用方向归类,分别设定了阶段性目标,具体如下:

社科理论研究及湖湘文化传播类项目,完成项目工作的80%

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类项目,完成项目工作的80%

    艺术推广及精品创作类项目,完成项目工作的80%

    重要文化设施建设和非遗传承保护类项目完成项目工作的6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4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对专项资金的到位情况、使用效率和效果、项目资金的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今后的专项资金安排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确保专项资金的投入达到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总目标。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原则和评价方法

1.本次项目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

3)《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167号;

4)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湘宣办〔20148号)。

2.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和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部根据科学规范原则、客观和公开公正原则、绩效相关原则;运用比较法(即绩效目标和实施效果比较)、因素分析法、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技术评价方法;通过收集和审核资料、听取情况介绍等评价工作方法,进行专项资金的评价工作。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专项特点,结合文化事业专项绩效目标、项目评价依据的相关管理要求,按照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建立了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见《2014年湖南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

1.前期准备阶段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为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部非常重视,成立了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制定了2014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佐证资料清单,根据项目特点建立了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财政绩效处。

3)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于2015410日,向各省直各厅局单位、各市州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并于2015414日组织省直厅局单位到我部开会布置,要求各项目使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切实落实该项工作。

4)为更好的开展评价工作,聘请了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绩效评价实施小组,共同实施文化事业专项的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

1)项目单位自查并上报绩效评价报告。

在我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重视和统一组织下,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地州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了绩效评价的督导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积极组织了自查工作。根据我部的通知要求,应收绩效自评报告109份,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共收到绩效评价报告105份,其中雅韵三湘项目中四个项目单位的投入金额小于10万元,我部未要求其单独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剔除该因素影响,自评工作完成率100%

2)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实施现场评价。

为有序的开展项目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现场评价工作安排表,明确了评价项目对象、现场评价实施时间、评价人员配备。现场评价工作实施及完成情况如下:

评价小组设置及人员:考评成员由我部绩效评价小组人员和恒基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我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具体实施。

评价实施时间:评价小组已分别于2015518日至525日,完成了抽查单位的现场评价工作。

绩效考评现场评价对象:抽查对象的确定原则为:项目具有代表性、单个项目金额相对较大、同一个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多个项目子项的单位。按照该原则,我们现场评价19个项目,抽查资金4,710.10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3.64%;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资金量,符合财政绩效评价要求。

项目实施了现场抽查的单位如下:省文化厅下属的11个单位共计11个项目,资金量1510.10万元;湖南广播电视台3个项目,资金量1400万元;湖南日报三个项目,资金量1600万元;湘潭市和株洲市各一个项目,资金量各100万元。湘潭市专项资金用于文广新局示范性文化广场建设补助经费,为落实项目资金产出和使用效益,评价小组分别到2个文化广场项目现场进行了查看,项目已实施完成,效果较为良好。

    3)对未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的审核。于2015525日完成了全部资料的审核。

3.报告形成阶段

根据我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单位的现场评价及自评资料的审核情况,于2015528日完成了本评价报告初稿,经我部绩效领导小组和相关领导审核,形成了本绩效报告。

三、项目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对2014年度的专项资金的到位、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我们认为,本专项的项目立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均按要求执行,专项资金全部到位,各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基本上建立了管理制度,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未发现违规使用、挪用专项资金现象,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项目投入和产出的及时性方面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在进行项目评分时我们已在上述两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扣分。根据上述情况,我部从两个层面进行绩效自评评分,一是从我部对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层面,自评分为92.5分;二是对本专项109个子项目进行评分后,本专项所有子专项的绩效自评得分的平均分为90.08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专项资金预算指标下达时效

2014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分两批下达,且下达较为集中,时效性较好,较去年的资金下达工作有了显著的改善和提高,基本上符合湘财教〔201167号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专项资金在7月底前下达的时间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批资金:湘财教指〔201493号,2014729日下达,资金量11,352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81.08%

第二批资金:湘财教指〔2014178号,2014930日下达,资金量2648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19.92%

2013年专项资金的下达情况比较,本年资金下达的时效性较上年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下达的时间提前。本年7月底前已下达资金总量的81.08%,去年同期仅下达2219万元,下达资金总量的17.07%;本年专项资金在9月底前已全部下达,去年同期仅下达资金总量的59.86%40%的资金量在11月、12月才下达。

②下达的集中度较高。本年资金分两批即全部下达,且主要集中在第一批下达;而上年度分五批下达。资金下达的集中度较上年显著提高。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本专项资金指标文直接由财政下达至项目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市州财政部门,由其主管部门或地州市财政部门将指标文转发项目使用单位。根据我部的现场抽查和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情况反映,2014年度的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未发现项目主管单位和市州财政部门截留或挪用情况。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报告,我部绩效评价小组进行了初步审核、整理汇总,各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预算投入总进度情况

本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并到位金额14,0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总额10,794.57万元,资金投入总进度77.10%;按照各项目单位专项工作实施情况,至绩效评价截止日2015430日,专项工作平均实施进度88.81%,项目实施较好的完成了年度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进度;资金投入进度相对低于工作实施进度,原因为部分项目如社科理论类项目、文化工程和设施建设类项目,需要在具体工作完成并达到一定的支付条件后进行资金支付,因此资金的支付相对滞后,导致资金支付进度偏低。总体情况如下:

工作实施进度情况:已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80个,占全部项目的73.39%70%-100%之间项目个数14个,占12.84%,其他15个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偏低,占13.77%

资金投入进度情况:资金投入进度100%的项目69个,占总项目的63.30%10个项目投入进度在70%-100%之间,占9.17%30个项目资金投入进度在70%以下。

    2)项目各子专项的资金投入及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①社科理论研究及湖湘文化传播类项目

    项目工作完成进度相对较为及时,资金总体投入进度略低。本类专项包括9个子项目,资金预算批复并到位合计1,280万元,本年资金投入总额948.56万元,资金投入进度74.11%,项目工作平均完成率90%;其中:7个子项目已完成项目工作,资金投入100%;资金投入进度偏低主要为2个子项目因工作需要延续至下年,因项目实施进度偏低,导致资金暂未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湖湘大学堂、湖南省重点出版物资助等5个子项目资金投入进度100%,全额投入;《先锋问答》第四季资金投入进度86.65%,实际资金投入进度100%,尚未投入的26.6万元为项目资金结余;城市居民阅读指数指标体系调研资金投入进度97.14%;以上7个子项目资金投入进度较好,并已全部完成项目工作绩效目标,工作进度完成率100%

    “为改革攻坚献策”社科研究经费、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经费补助,资金投入进度分别为57.6%27.35%,岳麓书院国学研究现已完成国学著作资助书目初选,出版暂未完成,故资金暂未投入,“为改革攻坚献策”社科研究经费因部分课题还未结题,故资金暂未完全投入。

    ②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类项目

    资金投入和项目完成进度均较好,资金投入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基本匹配,较好的完成了该类项目年度工作目标。本类专项共计11个子专项,预算批复并到位金额3,440万元,实际资金投入3,240万元,资金投入率94.19%;根据专项实施情况,项目平均进度完成92.72%11个子项目中除国际频道马来西亚外宣拓展项目目前工作实施进度约20%,资金暂未投入以外,其他10个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100%进行资金投入。

③艺术推广及精品创作类项目

    项目工作完成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基本上达到年度绩效目标。本类专项57个项目,共计预算批复并到位专项资金4,898万元,资金投入3,861.60万元,资金投入进度78.84%,工作实施进度平均88.24%。其中:

43个子项目已完成项目工作,占该类项目的77%,其中37个子项目已完成项目工作并100%进行资金投入;6个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完成100%,资金投入进度在40%-100%之间,资金投入进度滞后;

1个子项目专项资金投入100%,项目实施进度70%,后续工作由自筹资金完成;

    其他项目13个项目因项目实施周期在1-2年,或前期需要完成剧本创作等工作,导致工作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暂时较低或暂未投入。其中7个子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在60%-70%之间,其他6个子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在50%以下,主要为《中华大典·艺术典》、“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等文艺类典籍的出版经费补助,《辛亥元勋》等电影拍摄补助,《义侠记》等戏剧创排经费,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芙蓉》杂志品牌提质等项目;因工作进度完成率不高,导致资金投入进度相应较低。

    ④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相对偏低。本类专项32个项目,预算批复并到位资金4,382万元,资金投入2,694.36万元,资金投入率61.49%,该类项目平均实施进度77.50%19个子项目已完成项目工作,占本类项目的60%5个项目实施进度在60%-90%之间,8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在50%以下,因本类项目中的设备采购和场馆改造施工需要进行勘查设计、招标工作,故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相对偏低。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部本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1)建立了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了项目管理工作的有章可循和有序开展。

①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联合颁发了《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167号;

    该办法从业务管理方面具体对本专项资金性质、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管理要求进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的明确。

②我部制定了《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并以(湘宣办〔20138号)文件印发。

该办法具体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支出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审批及拨付程序、资金使用及监管要求等进行了全面明确和规范。

2)提前谋划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保障了资金下达的及时性。

从去年的绩效自评情况反映,受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的影响,专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为完善该工作,我部对2014年的专项资金工作,在2013年四季度,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提前进行年度绩效目标的规划,提前对各单位当年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在年初下发申报通知,组织各单位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通过各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和我部层层审核,初步纳入申报资金项目库管理,实施了从以前的“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转变。待年初我部和财政厅落实本年的专项资金总额后,即可进入专项资金的审批流程,有效的控制了项目资金的申报和下达时间。

    3)加强了项目申报审核,落实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

①对项目专项申报实施了严格管理。除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明确支持的项目外,其他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和管理要求上报申报资料,逐级进行项目审核,最后报我部和财政厅共同审批后进行资金安排,确保专项资金安排在全年可用额度内,做到统筹平衡、突出重点、择优支持、公正规范,确保专项资金安排的合规性和投入的有效性。

②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立项情况,我部及时进行更新和清理,对当年已正式立项并获得补助的项目及时进行注销,避免重复入库和申报;对项目库中的持续项目和当年未安排的项目实行跨年度滚动管理。

③定期跟踪专项的实施情况,每年在四季度组织各项目主管单位和市州宣传部,开展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我部,我部在资金安排时会结合项目管理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供领导审批时参考。

   4)实施了项目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专项绩效评价工作从2014年开始。2014年我部组织了2013年度文化事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通过上年工作的评价,强化了各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意识,从这两年项目单位的自评情况看,我们认为本次各项目单位的自评工作的及时性和自评工作的质量均较去年有一定的提高,绩效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专项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2.各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现场考评及各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显示:

1)各项目单位基本上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以保障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2)项目资金管理基本上做到了单独核算和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等违规事项。

3)“雅韵三湘”项目的管理较为到位,年初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厅参与共同制定了全年的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省文化厅所属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计划进行节目的组织排练和演出,项目过程中进行项目效果的民意调查,结束后进行项目的工作情况总结,整个实施过程严谨有序。

4)本年度绩效评价中,大部分的项目主管部门较好的履行了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审核工作,项目单位积极进行自评工作;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对自评组织工作重视不够,自评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的质量不高,上交不及时,佐证资料欠完整;本次自评工作情况如下:

①本年绩效评价组织工作优秀的项目主管部门

本年绩效自评工作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主管部门有:

省直单位:省委宣传部本级、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省文联、省新闻出版局、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市州宣传部门:湘潭市宣传部、益阳市宣传部、永州市宣传部、株洲市宣传部。

以上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到位,绩效自评报告基本上按照我部的参考提纲编报,报告质量相对较高,上交及时,佐证资料较为完整;

②项目评价工作优秀的项目单位

项目自评工作得分在95分以上的单位有:

省群众艺术馆、省博物馆、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画院、湖湘大学堂、湖南大学、湘潭市委宣传部。

③项目自评工作重视不够,自评质量不高或佐证资料不完整,上交不及时等,在本次评价中得分80分以下的项目单位4个,分别是省文联(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支出自评无绩效报告和佐证资料)、凤凰县宣传部(凤凰国际酒歌节活动支出绩效报告简单且数据前后不符)、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教学设施设备采购暂未支出,采购仍在招标过程中,无佐证资料)、长沙市文广新局(书香地铁建设支出无佐证资料),以上单位自评工作有待提高。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情况

2014年,我部以本专项绩效总目标为方向,围绕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要点,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开展本专项工作的组织、统筹和管理工作;市州各级宣传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及时地开展工作,项目的实施基本上按阶段目标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因本专项子明细项目多,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差异化大,绩效产出的形式不一。下面,我们根据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向类别,选取了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产出和绩效情况汇报,具体为:

1.社科理论研究及湖湘文化传播

社科理论研究及湖湘文化传播类项目主要包括: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经费补助、“为改革攻坚献策”社科研究经费、湖南都市频道湖南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电视知识竞赛《先锋问答》第四季、湖南经视频道《经视问政》栏目补助、《新湘评论》省外发行经费补助、湖南省重点出版物资助等。除岳麓书院国学研究项目、“为改革攻坚献策”项目需跨年完成外,其他子项目均已全部投入,投入进度100%

《先锋问答》《经视问政》栏目以弘扬主旋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问计改革、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理念,贯彻群众路线方针,接受社会全面监督,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在建立干部群众的良性互动,凝聚和释放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两栏目以优异的节目质量和创新的节目形式,分别获得了群众的充分关注和肯定,均取得了很好的收视效果。

2.新闻宣传及舆论阵地建设

    为适应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发展需要,本年分别向湖南广播电视台、湖南日报投入专项资金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各1000万元。

湖南广播电视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发展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情况

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台对该项目的申报情况,整个项目需要资金投入20亿元,文化事业引导资金投入1000万元,其他资金为其自筹。经我部现场审核,文化事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投入已及时到位并投入完毕,主要投入在服务器、宽带等硬件和技术设备上;现项目运行平台搭建已基本完成,已实现年2000万人次的点击数,今后的投入主要为平台内容的丰富和完善,仍需要大额投入,如:节目版权购置费、自创节目的录制费、平台的扩容费等。项目将产生的效益如下:

该项目是湖南宣传系统整合媒体资源、创新传播方式、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一大举措,契合了中宣部关于“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要求。通过“一云多屏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实现独播平台的核心系统搭建,同时通过该系统在制播角度辅助实现“湖南卫视-芒果TV核心节目多维化制播链”。通过上两项目的相辅相成,一方面加快广电产业升级,华丽转身新媒体领域,并能在互联网市场竞争中继续攻城略地、保持主流地位,另一方面让传统电视节目除原有电视平台外,还能得到网络平台的最大化释放与传播,为湖南卫视节目团队和直播类节目得到一个崭新的延展平台,对于湖南新闻及其他主流价值观宣传具有极大的裂变式传播效果。

湖南日报“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发展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情况

经对湖南日报该项目的现场抽查,文化事业引导资金投入的融合创新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及时到位并全部投入项目建设,主要投入为项目设备购置、技术开发费用,以“无线湖南”为核心的移动新媒体矩阵初步完成。

“无线湖南”是全国首家省级融媒体智慧生活门户,目前,其品牌影响力和总用户规模,在省级主流新媒体中,高居全国第三,仅排在澎湃新闻客户端、浙报新闻客户端之后。根据20141231日在全国各地移动应用市场的数据,“无线湖南”的下载用户达117万户,并获百度应用市场“MTC优质应用”认证,月活跃度69%2015年新年伊始,与《海南日报》签署协议,《海南日报》以“无线湖南”客户端为模板,委托华声在线开发“海南日报”客户端平台,同时湖北、山东、辽宁纷纷来考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艺术推广及精品创作

“雅韵三湘”高雅艺术普及计划,本年专项资金投入合计1610万元,占艺术推广及精品创作类项目资金的33%,是由省文化厅负责组织,下属的19家文化单位参与配合的大型艺术活动,活动以省会长沙为主,在全省各市州遍地开花,活动开展成效显著,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具体实施和产出情况如下:

1)项目产出

    “雅韵三湘”项目共分为七个板块,计划完成202场演出,全年实际演出238场,超额完成产出,近40家表演团体3000多演出人员参与此活动,惠及观众近40万人。具体产出如下:

“雅韵三湘·艺苑金秋” 高雅艺术展示月21场;

“雅韵三湘·舞台经典” 中外优秀舞台艺术演出专场12场;

“雅韵三湘·音乐经典” 湖南音乐季30场;

“雅韵三湘·好戏连台” 省会周末剧场50场;

“雅韵三湘·艺动校园” 高雅艺术进校园20场;

“雅韵三湘·艺动四水”高雅艺术下基层33场;

“雅韵三湘·多彩节日”高雅艺术节日专场24场;

中央级院团来湘演出12场计入高雅艺术进高校板块;新增省花鼓保护传承中心全省巡演14场,国庆演出季22场;

2)项目绩效和社会效益

   通过高雅艺术普及平台,不但将优秀的传统剧(节)目送到了基层,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调节了城乡文化平衡发展,促进了乡镇文化的协调发展;而且催生了艺术表演单位对舞台艺术作品的创作,推动了舞台艺术的发展,促进了艺术表演单位对舞台艺术的传承和保护。

②巩固了文化思想阵地,体现了舞台的社会属性。“雅韵三湘”项目推出的节目思想突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基层群众生活,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寓教于乐的形式融入到各门类的作品中,对“建设主阵地、把握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发挥了积极作用。

③提供了演出锻炼平台,培养了舞台艺术人才。随着活动深入开展,演出场次逐渐增多,为广大演职人员尤其是年轻文艺工作者提供了一个锻炼的平台,通过演出不断地从实践中提高艺术表演水平,提高艺术创作能力,更好地传播了传统文化。

4.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类项目投入相对较大的为:艺术职院搬迁500万元、与湖南师大部校共建新闻学院500万元;其他项目投入主要为对相关项目单位的文化设施的购置、剧场或博物馆的改造、文化遗址的保护、文体广场建设、百姓课堂创建等。32个子项目中, 19个项目建设已完成,6个设备购置和场馆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中,7个项目单位尚处于勘查设计或招标过程中。通过对文化设施的购置、剧场改造,改善了文化事业单位的排练、办公基础设施,提升了项目单位的文化创作产能和文化产品质量;通过对博物馆、美术馆的提质改造,提高了对展品的保护,提升了展示效果,提高了展馆的观展接待能力;通过文体广场建设、百姓课堂创建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个项目的绩效评价要一追到底。

    对非完成的项目绩效评价要一追到底。根据当前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我们采取当年对上年下达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价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而在下年又未将该部分上年延续的项目纳入专项资金评价范围,如此,一方面在评价工作中形成了空档;同时未将在本年完成的、以前年度下达的专项资金相应的工作和项目产出纳入考核评价,不能全面的反映我们当年在实际专项工作中的整体工作绩效。

    (二)各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

1.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层面:目前部分项目单位在申报时没有上报项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明确,或在资金下达后也没有根据批复的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绩效指标的分解,部分项目单位对专项工作的开展也没有明确的进度和时间安排,专项工作的实施无明确的实施方案;

2.我部的管理层面: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较为粗放。本专项资金属于引导资金,部分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同时需要自筹资金补充和投入,因此目前的管理只要是投入到该项目的预算资金用于该项目支出,即认可其投入到位,没有更进一步的对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的使用用途进行界定,没有对专项资金的投入设立绩效目标,没有对其实施及完成时间予以明确,不便于专项工作的开展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

(三)对项目单位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项目主管单位的跟踪管理工作需要加强。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看出,部分主管单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较好,对其管理的项目单位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部分主管单位上传下达工作的及时性都存在问题;二是因为人手等条件的限制,我部目前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对项目的管理处于松散式管理,尚未建立项目定期报告机制。

    (四)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待加强。

1.项目资金的使用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大部分的项目工作开展较为及时,部分项目如社科理论研究及湖湘文化传播、重点文化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需要跨年,总体的时效性有待提高,由于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较低,导致了项目资金的长期滞留,未能及时发挥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2.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从自查报告中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汇报和提供的佐证材料来看,存在部分单位的资金使用没有做到单独核算。

    3.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本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中,大部分项目实施单位非常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单位重视度不够,未能及时上报自评报告,或自评报告简单不全面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六、改进措施、建议

根据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如下:

   (一)完善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范围,对项目实施滚动管理,全过程考核。

本年是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的第二年,根据本年专项资金的投入和项目实际的完成进度,尚未完成的项目已经在本绩效报告中进行反映,项目工作将延续到2015年或以后年度。为全面、完整地进行项目绩效评价,以后年度在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时,将该类跨年项目纳入当年绩效评价实施范围,对项目实施滚动管理,全过程考核,直至项目的最后完成。

(二)进一步严格项目的申报管理,明确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为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提供评价依据。

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主管部门和资金审批单位进行预算资金审批安排、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的依据。因此,首先在申报环节,严格项目的申报审核,指导项目单位编制切实可行、量化明确的绩效目标,明确资金的使用用途,明确项目的时间进度和时间期限;其次,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审核,在专项资金指标文下达的同时,下达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和评价的依据,以便项目单位遵循和对其追踪问效,切实落实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职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报表上报等报告机制。

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项资金下达的绩效目标和资金批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专项资金预算,指导项目的计划实施,规范项目的有序开展,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强化项目报表的上报,通过报表的上报,一方面让项目单位清晰了解自己的项目现状,增强项目推进的紧迫感;另一方面便于我部和其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各项目单位的实施过程和实施进度;对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及时进行预警,要求项目单位进行书面汇报,分析滞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落实和完成;同时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针对性的组织对项目单位的专项督查,合理保证项目单位专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落实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

1.文化事业引导资金专项投入的子项目数量多、范围广、内容差异大,为客观、合理的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在项目申报审批后,根据绩效目标的下达,建立项目绩效目标台帐;在以后年度的绩效考评中,根据项目性质、内容进行分类,按照子项目类别和其绩效目标分别设置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以切实考核其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2.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及考评得分,我们将向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反馈,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单位,实行专项资金安排上的倾斜;对绩效评价较差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要求整改,与以后年度的专项资金安排挂钩。

七、其他事项说明

    绩效评价报告附表、绩效评价工作佐证资料为本绩效评价报告的组成部分,绩效评价报告附表见后附的各明细表;佐证资料见佐证资料目录和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                      

        

                      

        

                   报告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中介机构: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15528


2014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9967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