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知识产权运营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5年11月10日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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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教指〔2015〕175号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4〕9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第九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4〕833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认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5〕308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公司知识产权运营资金100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用于开展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此项财政资金受托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签订的《知识产权运营业务监督管理协议》,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和权益,对株洲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运营进行扶持性投资。该款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二、请按照财政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的规定,由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同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完善资金投资运营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切实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每季度末将资金的投资运营等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对投资决策中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审批。
三、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