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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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17〕135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怀化市财政局、芷江县财政局:
为确保精准脱贫工作顺利推进,经商省扶贫办,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度省级预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该项资金列入2017年预算收支,其中,收入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扶贫”,经济科目列“399其他支出”。请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并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7〕21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下达资金,属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省级部门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贫困县(市区)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要求,依照2017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科学、精准、规范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下达2017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