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cz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8月31日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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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湘财农指〔2016〕128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
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将2016年家庭农场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见附件,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经济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安排原则。根据湘农联﹝2014﹞25号文件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按每亩耕地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耕地面积超过200亩(含)以上的最高限额补贴2万元。
2、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同级农业部门,严格按照湘农联〔2014〕25号文件要求做好家庭农场的审核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省里将清算收回当年所拨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3、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同级农业部门,做好家庭农场补助资金公示工作,公示资料留档备查。
4、本次下拨资金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的全部资金,以及湘西州453.2万元通过省金库下达拨付,其他市州及湘西州42.2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在当地农发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国库不再另行调度资金。
附件:湖南省2016年度家庭农场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3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农业(委)局。
湖南省2016年度家庭农场补助资金分配表.xls